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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 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为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拓宽乡镇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从全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录的名额和编制 根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09]117号)文件,分配给我县的录用名额为1名,被录用人员占用乡镇行政编制。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素质; 2、熟悉农村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在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在职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任职时间达到3年以上(2006年5月31日以前任职);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本人所在乡(镇)同意后,携带任职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受表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5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县委组织部填写《2009年宁夏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截止日期6月15日。 2、报考人员如果因为毕业证书遗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要有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历证明,并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学校开具证明时,要写清证明依据,以备核查。 3、受到表彰但没有证书只有奖牌的,由县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并提供表彰单位下发的文件复印件。因同一项工作受到多次表彰的,只提供最高层次的表彰证明资料,其他表彰情况在《报名登记表》中详细注明。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实行县、市、区三级联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分别书面征求县纪检、计生、教育部门的意见,并对初审合格者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建立报考人员个人信息档案,报市委组织部复审。 2、经市委组织部复审后,报自治区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3、经县、市、区三级联审合格者,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考察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全区统一命题,设《综合能力测试》1卷。6月底统一组织考试,考场设在固原市(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具体负责笔试考务工作)。凡报考人员在任期内,本人或所在村级组织受到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均给予加分。具体标准为:受到中央和国务院表彰的加10分,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加7分,受到自治区各类领导小组奖励的加6分,受到自治区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受到市直部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3分。加分不累计计算,受到多次表彰的,以加分最高的一次为准。笔试成绩通过宁夏党建网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场设在固原市(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务工作),考官由自治区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派出,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报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招录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宁夏党建网予以公布。 考察工作由自治区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固原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考察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个人总成绩,并上报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招考名额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自治区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职位按照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个人总成绩和体检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审核后,按要求报自治区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县、乡、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备案手续。对有反映问题并经查实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职位按照规定依次递补。录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党建网上公布。 (六)初任培训 由自治区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任用及待遇 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保障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进行公务员登记,享受科员或办事员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隆德县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考录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淑玲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柳钰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启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溥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杜志龙 县编办主任 马金福 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张忠相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光祖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秉强 县财政局局长 赵中和 县民政局局长 杜国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齐海军 城关镇党委书记、镇长 王统一 沙塘镇党委书记、镇长 张胜辉 联财镇党委书记、镇长 李志军 神林乡党委书记、乡长 党锁锁 凤岭乡党委书记、乡长 王永强 温堡乡党委书记、乡长 柳国仁 奠安乡党委书记、乡长 陈志义 山河乡党委书记、乡长 陈国栋 陈靳乡党委书记、乡长 米彦喜 好水乡党委书记、乡长 闫忠旺 观堡乡党委书记、乡长 陈作彬 张程乡党委书记 黄全成 杨河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陈启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录的具体工作。 (二)认真组织报名 这次考录工作,不向报考人员收取报名费、考务费。各乡镇要通过召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议等形式,将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和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原则上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都必须报名参加。 (三)严肃工作纪律 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按照有关规定,各个环节都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中徇私舞弊,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1、《2009年宁夏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2009年宁夏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册》
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200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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