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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宁夏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明确2009年全区市、县(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从我市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视野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公开选拔职位 1、市委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1名
2、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1名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4、市民政局副局长1名
5、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
6、市农业畜牧局副局长1名
7、市水务局副局长1名
8、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
9、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10、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市、县(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担任正科级职务一年以上(2008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的干部;或担任副科级职务四年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的干部;或担任正、副科级职务累计四年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的干部。 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或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2008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的干部;或担任副科级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的干部;或担任正、副科级职务累计四年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的干部;或聘任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四年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聘任)的干部。 县(区)属国有企业担任党政负责人一年以上(2008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的干部;或市属国有企业担任中层正职管理人员一年以上(2008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的干部。 4、身体健康。 (三)职位要求 1、报考市委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职位,一般应有从事政法工作经历,要求是中共正式党员。 2、报考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职位,要求是妇女干部。 3、报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位,一般应有从事经济或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要求是中共正式党员。 4、报考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位,一般应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相关学历或相关专业职称,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5、报考市农业畜牧局副局长、市水务局副局长职位,一般应有从事涉农相关工作经历,相关学历或相关专业职称。 6、报考市卫生局副局长职位,应有从事卫生工作经历,相关学历或相关专业职称,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7、报考市旅游局副局长、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位,一般应有相关专业知识或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公开选拔的职位中,女干部不少于1名,少数民族干部不少于2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在《固原日报》、固原电视台、固原党建网、固原新闻网、固原政务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中共固原市委员会2009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第一轮报名时间为11月12日至11月15日,第二轮报名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17日)。 2、报名地点: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报考人员报名地点为: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固原市新区高平路东侧固原市行政中心305室)。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报考人员报名地点为:各县(区)党委组织部。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两轮报名方式,即在第一轮报名结束后,将各职位报名情况在固原党建网(http://www.nxgydj.gov.cn)、固原新闻网(http://www.gynews.com)、固原政务网(http://www.nxgy.gov.cn)上公布,供报名者查询,报名者也可直接向市公选办电话查询。然后报名者可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对所报职位进行调整,进行第二轮报名(不调整报名职位人员不再参加第二轮报名,第二轮报名不需再交照片及相关文件)。未参加第一轮报名的人员不得参加第二轮报名。经两轮报名后,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 4、报名要求: ⑴报名以自荐为主,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⑵报名者须填写《中共固原市委员会2009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照片)。报名时须交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不含贴在《报名登记表》上的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审核),并附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三项内容:现任职务、任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所任职务级别,是否同意报名参选)。各县(区)报名人员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出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报考人员的参选资格由市公选办直接审查。各县(区)报考人员的参选资格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初审,资格初审后,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照片报送市公选办进行复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负责笔试组织工作,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命制,内容由公共管理部分和岗位专业部分组成。其中,公共管理部分分值占60分,岗位专业部分分值占4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公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笔试准考证发放: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报考人员,由市公选办电话通知本人到市公选办领取。五县(区)的报考人员,由五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取并发放。 (五)面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负责面试组织工作。面试试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命制,面试考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委派。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采取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一般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领导能力(计划、决策、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以及个性特征(气质风度、情绪稳定性、自我认知性)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不再测试专业知识,由考官现场问答,当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选职位数与考察人选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 (六)组织考察。按照有关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考察结束后,按照民主测评占20%、资历评价占40%、考察组评分占40%的比例,确定每个考察对象的考察综合得分,根据考察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经市委研究通过后,向全市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务的,取消选拔资格,同时在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重新确定公示对象;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由市委决定任用。 (八)试用和任命。公开选拔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受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称职的,由市委正式任命;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不保留副处级侍遇。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市公选办负责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 公开选拔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按照各项要求和安排进行。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发现参选人员所在单位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参选人员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舞弊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犯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有关本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信息,可点击固原党建网(http://www.nxgydj.gov.cn)、固原新闻网(http://www.gynews.com)、固原政务网(http://www.nxgy.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954--2088694、20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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