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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信息来源:固原市党建网  【更新日期】 2009-11-13 16:05:38 【打印】【关闭】【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宁夏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明确2009年全区市、县(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经市委研究,市委组织部和有关县(区)党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50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从我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视野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公开选拔职位
    全市共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50名,其中市直部门(单位)科级领导职位30名(正科级领导职位6名,副科级领导职位24名),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彭阳县科级领导职位20名(正科级领导职位3名,副科级领导职位17名)。
   (一)市直部门(单位)科级领导职位30名
    1、正科级领导职位6名
    (1)市科学技术协会科长1名
    (2)市民政局科长1名
    (3)市公安局机关正科级领导职位1名(要求在公安系统工作)
    (4)市司法局科长1名
    (5)市科学技术局正科级领导职位1名(事业岗位)
    (6)市农业畜牧局正科级领导职位1名(事业岗位,要求是涉农专业)
    2、副科级领导职位24名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科长1名
    (2)市教育局副科长1名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科长1名
    (4)市农业畜牧局副科长1名
    (5)市交通运输局副科长1名
    (6)市城市管理局副科长1名
    (7)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科级领导职位1名
    (8)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领导职位1名(要求具有审判或检察资格)
    (9)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领导职位2名(要求具有审判或检察资格)
    (10)市审计局副科级领导职位1名
    (11)市公安局副科级领导职位3名(要求在公安系统工作)
    (12)市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科级领导职位1名
    (13)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领导职位1名
    (14)市接待办副科级领导职位1名
    (15)固原日报社副科级领导职位2名(事业岗位)
    (16)市中医院副院长1名(事业岗位,要求是医学专业)
    (17)市实验小学(特教中心)副校长1名(事业岗位,要求有在教育系统工作的经历)
    (18)市群艺馆副馆长1名(事业岗位,要求是文化艺术专业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19)市林业局副科级领导职位1名(事业岗位,要求是涉农相关专业)
    (20)市农业畜牧局副科级领导职位1名(事业岗位,要求是涉农相关专业)
  (二)县(区)科级领导职位20名
   1、正科级领导职位3名
    (1)原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级)1名(要求具有审判或检察资格)
    (2)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科级)1名(要求具有审判或检察资格)
    (3)彭阳县团委书记1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副科级领导职位17名
    (1)原州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名


    (2)原州区农牧局副局长1名


    (3)原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4)西吉县什字乡副乡长1名


    (5)西吉县白崖乡副乡长1名


    (6)西吉县兴平乡副乡长1名


    (7)西吉县西滩乡副乡长1名


    (8)西吉县红耀乡副乡长1名


    (9)泾源县新民乡副乡长1名


    (10)泾源县泾河源镇副镇长1名


    (11)泾源县香水镇副镇长1名


    (12)泾源县黄花乡副乡长1名


    (13)泾源县大湾乡副乡长1名


    (14)彭阳县白阳镇武装部部长1名


    (15)彭阳县城阳乡武装部部长1名


    (16)彭阳县草庙乡武装部部长1名


    (17)彭阳县交岔乡武装部部长1名


    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彭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及简章分别由上述四县(区)党委在本地相关媒体发布。为便于市直部门(单位)及其他各县(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面了解公开选拔信息,市委组织部一并在市级有关媒体发布公告。具体情况咨询请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


原州区:0954--2026291    西吉县:0954--3021423


泾源县:0954--5670098    彭阳县:0954--7015571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资格


    1、正科级职位资格


    ⑴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彭阳县团委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⑵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最低学历为大学专科),并具有3年以上工龄。

 

    ⑶报考市直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职位的,应当是全市党政机关现职正科级干部;全市党政机关现职副科级干部,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


    报考市直部门(单位)正科级事业岗位的,应当是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现职正科级干部;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现职副科级干部,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全市事业单位的干部,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聘任)。


    报考县(区)正科级职位的,应当是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现职正科级干部;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现职副科级干部,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2008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科员,任科员职务4年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或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4年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报考彭阳县团委书记职位的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全市事业单位的干部,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2008年10月31日以前聘任),或任科员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或任副科、科员职务4年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或聘任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4年以上(2005年10月31日以前聘任);报考彭阳县团委书记职位的任科员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全市国有企业的干部,任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1年以上(2008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或任市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1年以上(2008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


    ⑷身体健康。


    2、副科级职位资格


    ⑴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⑵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最低学历为大学专科),并具有3年以上工龄。


    ⑶报考市直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副科级职位的,应当是全市党政机关现职副科级干部;全市党政机关的科员,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2006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


    报考市直部门(单位)副科级事业岗位的,应当是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现职副科级干部;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科员,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2006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全市事业单位的干部,任科员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2006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


    报考县(区)副科级职位的,应当是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现职副科级干部;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科员,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全市事业单位的干部,任科员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全市国有企业的干部,任县(区)和市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2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


    ⑷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党委分别在《固原日报》、固原电视台、固原党建网、固原新闻网、固原政务网以及各县(区)的新闻媒体上发布《固原市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第一轮报名时间为11月12日至11月15日,第二轮报名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17日)。


    2、报名地点: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报考人员报名地点为: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固原市新区高平路东侧固原市行政中心305室)。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报考人员报名地点为:各县(区)党委组织部。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两轮报名方式,即在第一轮报名结束后,将各职位报名情况在固原党建网(http://www.nxgydj.gov.cn)、固原新闻网(http://www.gynews.com)、固原政务网(http://www.nxgy.gov.cn)上公布,供报名者查询,报名者也可直接向市公选办或县(区)公选办电话查询。然后报名者可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对所报职位进行调整,进行第二轮报名(不调整报名职位人员不再参加第二轮报名,第二轮报名不需再交照片及相关文件)。未参加第一轮报名的人员不得参加第二轮报名。经两轮报名后,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


    4、报名要求:


    ⑴自荐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⑵报名者须填写《固原市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照片)。报名时须交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不含贴在《报名登记表》上的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审核),并附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三项内容:现任职务、任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所任职务级别,是否同意报名参选)。各县(区)报名人员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出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报考人员的参选资格由市公选办直接审查。各县(区)报考人员的参选资格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初审,资格初审后,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照片报送市公选办进行复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党委分别负责笔试组织工作,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命制,内容由公共管理部分和岗位专业部分组成。其中,公共管理部分分值占60分,岗位专业部分分值占4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公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笔试准考证发放: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报考人员,由市公选办电话通知本人到市公选办领取。五县(区)的报考人员,由五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取并发放。


   (五)面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党委分别负责面试组织工作。面试试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命制,面试考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委派。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采取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一般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领导能力(计划、决策、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以及个性特征(气质风度、情绪稳定性、自我认知性)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不再测试专业知识,由考官现场问答,当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选职位数与考察人选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


   (六)组织考察。按照有关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考察结束后,按照民主测评占20%、资历评价占40%、考察组评分占40%的比例,确定每个考察对象的考察综合得分。根据考察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党委研究后在市、县(区)有关媒体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调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务的,取消选拔资格,同时在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重新确定公示对象;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市直部门(单位)的拟选拔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决定任命,县(区)的拟选拔人选由各县(区)党委决定任命。


   (八)试用和任命。公开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除选举产生和聘任的以外,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受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满,考核称职的,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党委分别正式任命;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不保留科级待遇。对于选举产生和聘任的,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免职或解聘,按原职务职级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党委分别组织实施,市、县(区)公选办负责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


    公开选拔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有关要求和安排进行。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发现参选人员所在单位有违反工作原则、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参选人员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行贿、舞弊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犯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有关本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信息,可点击固原党建网(http://www.nxgydj.gov.cn)、固原新闻网(http://www.gynews.com)、固原政务网(http://www.nxgy.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954--2088694、20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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