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隆德县科技研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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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0-06-24编辑录入: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R&D投入撬动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快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全社会科技研发工作深入开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和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2020年研发费用投入强度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现面向全县有关企事业单位征集2020年隆德县科技研发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突出以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挖掘全县各行业、各领域的技术需求,开展研发项目征集工作。

(二)突出企业创新主体。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区内外优质科技成果在我县推广应用,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培育一批核心技术领先、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

(三)突出东西部合作。依托东西部科技合作平台,聚焦县域主导产业、资源优势,开展人才、技术、品牌等方面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二、申报范围

(一)人才专项。重点支持企事业单位为加快创新,在相应部门和产业领域方面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引进,在企业策划与管理、技术服务推广、包装设计与产品销售环节中有独到见解和能力;在产品研发、节能减排、试验检测、信息软件开发、产业循环发展、工艺提升等领域能够推动发展、创造价值的专家型人才(团队)引进。

(二)成果转化专项。重点支持中药材、草畜、冷凉蔬菜、小杂粮、马铃薯等特色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引进培育及综合配套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畜禽、安全生产技术及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新模式、新亮点;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原始创新的基础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通过与人才专项联合攻关,开展“二次创新”。

(三)民生专项。重点支持智慧医疗诊疗、地方性疾病预防和流行病管控技术、中医诊疗、常见病中医配方示范推广等;智慧教育、“云课堂”、青少年科技创新、中小学生智力开发;城市“物联网+”智慧城市创建、智慧社区管理、智能交通创建和先进交通安全应用;农村新型节能材料装配式农宅示范建设及节能环保型炕、灶、厕示范应用,土壤改良和无害化处理等;重大公共安全危险源监测与管理、重大自然灾害预警、森林草原防火空间预警系统创建,食品安全等。

(四)园区专项。重点支持获得国家和区、市、县四级认可的农业园区、科技示范园、展示区内平台、基地、产品开发等,园区四址明确,基地稳定,技术和装备较为领先,示范引领作用强。

(五)平台专项。重点支持企事业单位在创建国家、自治区、市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化验室、研发中心,鼓励引进有资质的专业型人才开展工作。检测平台60平米以上,实验和检测设备齐全,专职人员稳定,工作有序开展。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隆德县属事业单位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区市级科技型企业或县域重点产业、行业示范带动效益好、典型突出的企业。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基础条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两年以上且近两年有研发投入、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经营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及财务健全、主营业务运营良好,效益稳定;有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中至少要有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有能满足项目研发需要的实(试)验、生产及示范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长期从事本领域产品、产业的研究开发,熟悉本领域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并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应用前景,有明确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升级换代、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项目研发内容简明具体,研发目标(技术、经济)明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先进性,用于转化的知识产权清晰,预期成果技术(工艺)成熟、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可行,研发团队结构合理,项目研发经费概算合理合规。

()项目配套研发经费不低于财政经费1:3的比例,且该项目经费支出(含企业配套研发经费)要按照科技研发投入统计单独归集核算。

()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在项目实施期满后逾期不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或完不成项目建设任务要求的,记入科研失信档案,今后5年内不予推荐和申报科技系统项目,并申请执法部门依法追回专项资金。

()有以下三种情形不得申报:

正在执行区、市科研项目两个及以上未结题的企业;享受过区、市、县三级扶持的同一项目;企业或企业法人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的;有市监、税务、工业园区等责令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经在科技厅查新的同类项目。

四、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按要求填写《隆德县科技研发项目申请书》,并简单装订。

(二)申请书经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科技局项目办,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6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及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隆德县科技研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受理后,科技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隆德县科技研发项目技术合同书》。

五、项目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科室:隆德县科学技术局项目办

联  系 方 式:0954-6011110

联   系   人:曹月娥

电 子 邮  箱:nxldycb2008@126.com


附件:隆德县科技研发项目申请书


隆德县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623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科技研发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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