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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
发表日期:2020-11-17编辑录入:
县委:
经县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现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一、资金来源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资环)指标〔2020〕102号),我县收到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预算资金880万元,其中大气环境质量奖
补预算资金424万元,水环境质量奖补预算资金456万元;处罚资金用于生态补偿预算资金156万元,两项共计1036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
根据全县生态环境项目建设缺口资金实际,拟提出以下资金分配计划:
1.大气环境质量奖补预算资金424万元,全部用于隆德县西城区集中供能扩建项目;
2.水环境质量奖补预算资金456万元,其中350万元用于联财镇张楼村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35万元用于隆德县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运营维护工程,6万元用于制定我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65万元用于渝河河道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3.处罚资金用于生态补偿预算资金156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隆德县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运营维护工程,18万元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22万元用于制定我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46万元用于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妥否,请审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