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隆德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拟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4-08-29编辑录入: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21号)要求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组织起草了《隆德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拟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即日起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28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至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954-6011074    邮箱:ldxfgj@163.com

          地址: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四楼价格室

          邮编:756300

  

      附件:隆德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拟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8日

  

  

隆德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拟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县公办幼儿园数量不断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园质量持续提升,现行保教费收费标准已难以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县发改局对县域内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在进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提出拟调整方案。

一、基本情况

隆德县现有幼儿园35所,在园幼儿3009人。幼儿园教职工346人,其中在编152人、政府购买服务184人、幼儿园自聘10人。公办幼儿园34所,民办幼儿园1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1所,无盈利性幼儿园)。按照城乡分类:城区5所,乡镇12所,村级18所。按照类别分:自治区级示范园3所、一类园7所、未定级园25所。

目前,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仍执行2009年《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9〕54号),自治区示范园为260元/月·人,一类园为180元/月·人,二类园为140元/月·人,三类园为120元/月·人。

二、调整收费标准的必要性

随着幼儿园办园标准的不断规范和提高,办园成本持续增加,现行收费标准已难以满足幼儿园发展要求,影响和制约了幼教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从成本监审结果看,公办园平均成本普遍高于现行收费标准,负债运行,导致幼儿园设备老化,玩具、图书及安全防护等软件设施配备严重不足。二是临聘教职工工资通过收取的保教费支付,工资发放远低于周边地区和在编教师的工资水平,教职工不稳定,师资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达标,严重影响保教质量。三是示范园仍然是老百姓选择幼儿入园的首选,隆德县第一幼儿园、隆德县第二幼儿园均在满园状态下运转,入园难问题突出。

三、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县发改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域内3所具有一定代表性幼儿园2019—2021年3年经营情况进行了成本监审,从成本监审结果看,2019—2021年3年保教费生均培养成本分别为:自治区示范园335元/月·人;一类园城区197元/月·人,未定级乡镇120元/月·人。

四、拟调整的保教费标准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厅联合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1〕3号)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结合成本监审结果,参照区内其他市县收费标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拟调标准为:

1、自治区示范园320元/月.人,较现行收费标准260元/月·人,提高60元/月·人。

2、一类园城区200元/月·人、较现行收费标准180元/月·人,提高20元/月·人。

3、二类园城区160元/月·人、较现行收费标准140元/月·人,提高20元/月·人。(县域内新建园为二类园)。

4、三类园乡镇均为140元/月·人,较现行收费标准120元/月·人,提高20元/月·人。

类别标准

自治区示范园

一类园

二类园

三类园

备注

单位:元/月·

现执行
标准

拟调整
标准

现执行
标准

拟调整
标准

现执行
标准

拟调整
标准

现执行
标准

拟调整
标准


260

320

180

200

140

160

120

140


五、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县域内公办幼儿园。

六、相关要求

1、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有相应权限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估认定的类别、收费标准按月收取保教费,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宁发改规发〔2021〕3号)收取使用。

2、各幼儿园要在园内醒目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幼儿园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中,须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学条件、定价方式、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

3、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教体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幼儿园保教费收取使用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强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幼儿园要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做好年度成本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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