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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隆德县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11-27编辑录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保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公开、公正和科学,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导向、规范高效的科技创新项目形成机制和以项目绩效为主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隆德县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2〕5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1〕3号)、《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规范》(宁科办字〔2021〕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2〕6号)、《固原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固科技发〔2022〕39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隆德县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建言献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7日止。
二、征集内容
围绕《隆德县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涉及八章四十五条内容,重点是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受理、 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管理、项目验收、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三、参与方式
1.邮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ldfgkjj@163.com 。
2.信函反馈。通过信函反馈的意见建议邮寄至:隆德县人民路东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五楼科技管理室,邮编756300,联系电话:0954-6011110。
邮件或信函请注明“《隆德县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言献策+建议主题”字样,在内文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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