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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工作

    关于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县委决定,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察与公示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选拔一批中青年干部担任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论资排辈观念,拓宽选人视野,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任用制度。

    二、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职位

    1、乡(镇)科技副乡(镇)长13名。

    2、县直部门7个副科级职位:

    1)团县委副书记1名;

    2)工会副主席1名;

    3)农牧局副局长1名;

    4)水利局副局长1名;

    5)卫生局副局长1名;

    6)司法局副局长1名;

    7)建环局副局长1名。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个基本条件。

    (二)资格

    1、必须在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干部身份。

    2、年龄

    1)乡(镇)科技副乡(镇)长年龄在35周岁(197012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团县委副书记年龄在26周岁(197912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县直部门其它6个副科级职位的年龄在38周岁(196712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学历

    1)团县委副书记第一学历应为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其它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乡镇科技副乡镇长应为农、林、水、畜牧类等专业;工会副主席应为中文、政史、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类专业;农牧局副局长应为农学、畜牧类专业;水利局副局长应为水利类专业;卫生局副局长应为医学、卫生类专业;建环局副局长应为工业与民用建筑、规划类专业;司法局副局长应为法律、政法类专业)。

    4、有3年以上工龄(20021231日以前参加工作),团县委副书记有2年以上工龄(20031231日以前参加工作)。

    5、现任副科级干部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6、身体健康。

    四、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从58日正式开始,到531日结束。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自荐。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报名登记、资格初审和汇总工作,并填写统一印制的《隆德县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时须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报名时间从200658日开始,截止日期为512日。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进行初审,然后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和照片等材料,报送县委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由领导小组审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选拔职位的比例应高于51,否则职位递减。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当年考核中不得评为合格或称职。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应高于31,并予以公布。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4、面试。聘请有关人员组成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参选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水平。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

    5、确定考察对象。按照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出应试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高于50%的拟选职位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予以公布。

    6、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

    7、公示。考察结束后,按70%的考试综合成绩+30%的考察综合成绩的比例,确定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后,从高到低提出拟选人员名单,经县委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审核,报县委研究拟选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担任领导职务的,取消任职资格;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提请县委决定任命。

    8、试用和任命。公开选拔的副科级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经考核称职的,由县委正式任命,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不保留副科级职级待遇。

    9、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挂职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公开选拔纪律

    1、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凡是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

    2、在公开选拔工作期间,参选人员有拉关系、走后门、请吃送礼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领导小组,朱培忠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成世杰同志任副组长,刘宗文、杨智军、马金福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杨智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县委的决定,广泛动员群众荐贤举能,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竞争。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公开选拔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办 中共隆德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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