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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无职党员

    设岗定责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2005年以来,各乡(镇)在农村无职党员中普遍开展了设岗定责活动,为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乡(镇)对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不够重视,活动只停留在形式上;有的设置的岗位和职责与实际结合不紧,党员参与不积极;有的管理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等等。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确保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以体现农村无职党员先进性为出发点,以设岗定责为手段,重点解决农村无职党员无权管事、不会理事、无法办事的问题,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实践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二、设岗原则

    各乡(镇)要在总结以往设岗定责活动的基础上,对原来的岗位设置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不符合设岗原则要求的重新设置。岗位设置要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一是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针对无职党员的具体情况,因需、因事设岗,防止出现岗位脱离实际的现象,确保党员能够在岗位上发挥作用。

    二是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要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个上岗党员,使党员做到有岗有责,避免岗位分离。

    三是群众监督、组织考评的原则。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全过程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制定相关的考评细则,在规定的时期内对上岗党员进行考评。

    四是以党员认岗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原则。要积极引导无职党员根据自身特点认领岗位。同时,党组织也要根据工作需要把党员推荐到既能发挥个人特长又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岗位上。

    三、设岗对象及岗位设置

    设岗对象为政治思想好和身体状况好、热心于本村事务且没有担任村干部的农村党员。设岗定责可按以下四类事务设岗:

    1、思想政治类。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引导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意识。同时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并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答疑解惑,化解纠纷,理顺情绪,维护稳定。可设置政策宣传岗、调解纠纷岗等。

    2、经济发展类。主要职责是带动群众从实际出发,找准发展经济的好路子,既要带头致富,又要带头扶持帮助群众共同致富。可设置科技示范岗、带头致富岗、信息传递岗、劳务输出岗等。

    3、村务监督类。主要职责是监督村干部是否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作风扎实,计生、村务公开等工作是否规范,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可设置村干部监督岗、财务监督岗、政务监督岗、民情收集岗、计生监督岗等。

    4、公共事务类。主要职责是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管理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营造舒适、和谐、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可设置公共设施维护岗、社会治安岗、环境保护岗等。

    各乡(镇)可结合各村实际增减岗位,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但岗位职责必须明确具体。

    四、基本环节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六个基本环节:

    1、科学设岗。各村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制定出具体的岗位职责,于3月底前将岗位设置、职责确定情况报乡(镇)党委审核。

    2、自我认岗。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通报岗位设置和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自己实际,选择一个或几个岗位,并向党支部申报。

    3、支部定岗。在无职党员个人自选申报的基础上,村党支部对每名党员的岗位进行讨论审定。审定后村党支部要与上岗党员签订《党员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党委向上岗党员颁发《上岗党员岗位证》。

    4、公示明岗。各村党支部要通过召开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布无职党员认岗定岗情况及岗位职责要求,上岗党员根据岗位职责向党员、群众进行公开承诺。

    5、引导履岗。村党支部要采取帮助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岗位竞赛、树立先进典型等多种手段,为无职党员指路子、教方法、解难题,帮助和引导无职党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考核评岗。考核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主要考核内容,采取无职党员个人述岗自评、群众和党员民意测评、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通报公示。

    五、组织实施

    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务求抓出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县委成立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工作落实;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抓好经常性的协调工作;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要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真正形成县委总体抓,乡(镇)党委牵头抓,村党支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规范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村党支部要建立《无职党员履行职责记录薄》,重点记录党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二是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实行“一月一碰头”、“半年一初评”、“年终一总评”,即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对上岗党员履行职责情况心中有底;年中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岗党员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之后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每位党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上岗党员限期进行整改;年终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采取群众民意测评和支部综合评定等方式,按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三是强化教育激励机制。对全年履行职责好、胜任岗位的党员要予以一定的表彰和物质奖励;对不称职的或连续两年评为基本称职的要调整下岗。

    3、突出 “四个结合”。 一是与发展党员工作相结合。要注意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岗位特点,适时安排他们参与一些岗位的工作,通过压担子锤炼,促其成熟。二是与培养村组后备干部相结合。对履职尽责的上岗党员,可列入村组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培养。三是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设岗定责,发挥他们的作用。四是与党员承诺制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时,要对照上岗党员承诺事项的办结情况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可作为党员评优和民主评议党员档次的重要内容。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帮助广大无职党员实现工作有位置、管事有责任的有效途径。各乡(镇)要把设岗定责活动的实施同争创“五个好”党支部建设,同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 “四联双定双评”活动,同落实承诺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加强督促考核。县委组织部将设岗定责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检查考核内容,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进行检查,年底统一考核。

    3、各村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一览表》,记录党员履行职责及考评情况。《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乡(镇)党委,一份留存,乡(镇)党委在汇总各村无职党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填写《上岗党员花名册》。

    4、各乡(镇)要及早行动,对设岗定责活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指导村级党组织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并于4月底前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上岗党员花名册》及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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