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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实行党员目标化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目标化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和完善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现就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党员目标化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目标化管理,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为依据,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根本,对照本乡镇本部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通过党员目标化管理,形成目标明确、监督严格、操作规范的新型管理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党员目标化管理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组织要以党员承诺制为核心,因人而宜,分类指导,把党员目标化管理的有关内容分解细化,制定承诺内容,以承诺制推进党员目标化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名党员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单位)发展的需要、各自职业、岗位特点和自身特长,确定自己当年应履行的主要岗位职责和要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提出明确具体的承诺事项,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向群众公开,在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由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其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形成党员上对党组织负责、下对党员和群众负责的“双向负责”机制。

    农村党员的目标化管理,要做到以下四个“结合”:

    一是与开展“四联双定双评”活动相结合。要把党员目标化管理与“四联双定双评”活动的开展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农民党员、乡土人才和农民群众四支队伍的力量,把要为群众办的实事、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承诺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向社会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逐一践行,把被动监督变为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 “四联双定双评”活动的有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与“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相结合。根据按需设岗、以岗定责、群众监督的设岗原则,以承诺的形式规范岗位职责,以设岗定责为手段,重点解决农村无职党员无权管事、不会理事、无法办事的问题,通过责任制的承诺检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履行情况,通过群众监督使无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是与学习贯彻《党章》相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推行党员目标化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其规定的所有义务,把遵守《党章》作为履行承诺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是与各自工作重点相结合。按照全年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对重点工作要进行梳理,通过细化量化进行分解,与党员承诺的践行紧密结合,以党员目标化管理的层层落实推进重点工作的开展,以重点工作的突破促进党员目标化管理的完善。在具体实施中要按照“突出重点,双向承诺,注重落实,共同监督”的思路逐步推进,在督促检查中要注意将重点工作的落实与党员目标化管理制度的落实有机结合起来。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县委“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和县直机关党委“机关党建质量年”活动,以这三个文件的主要内容作为党员目标化管理的重点,先定责,后设岗,再承诺。在党员承诺事项的确定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原则,紧密结合党员各自岗位职责的特点和个人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因人而宜,分类指导。要先确定那些党员能够做到或经过一定努力能够做到的承诺事项,然后逐渐提高难度。承诺内容可以从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党员权利等各个角度确定,达到以目标化管理促进“建设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一流队伍,培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一流作风,创造优质高效、服务群众的一流业绩”的“三个一流”目标。

    三、方法步骤

    1、每个党员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或上门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组织提、群众帮、自己找,初步确定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填写党员承诺事项一览表。

    2、召开支部会议,酝酿讨论,进行梳理,确定出符合工作实际和本人能力的承诺事项。

    3、各支部与党员签订承诺书,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对随意应付、搞形式,或不负责任、说大话、乱许愿的予以纠正,审核后通过党务公开向全体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4、每个党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落实自己的各项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各支部要对每个党员践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半年对承诺制督察一次,年终进行民主评议,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考评。

    四、几点要求

    1、实行党员目标化管理制度,关键在领导、基础在支部、落实靠党员。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注意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制度化,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为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提供保障,确保党员目标化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确定党员所履行的职责和完成的工作任务时,既要把握共性又要体现个性,做到切实可行,可由党员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逐人逐条审核把关;也可由党员与其服务对象充分酝酿协商后,再由党组织审核。党组织审核意见要征得党员的同意。

    3、党员领导干部的目标要高于普通党员,不仅要提出履行岗位职责的目标,也要提出廉洁自律的目标,向群众做出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实行党员目标化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创新载体和方式,激发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活力。落实党员目标化管理制度情况,要作为考核党组织党建工作和党员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5、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向县委组织部专题汇报一次党员目标化管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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