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3-00087 | 文号 | 隆党办发〔2023〕28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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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局办,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市)属驻隆各单位:
《隆德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隆德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推进区市党代会安排部署落实落地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坚决守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任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政策、稳投入、稳就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县为抓手,坚持“四个不摘”,落实“三个转变”,在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础上,突出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确保实现“两个高于”目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台阶、提质效。
二、目标任务
按照“产业主导、促进增收、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的要求,紧盯“两个缩小”目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健全“四项机制”、抓好“四个衔接”,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全力做好防返贫监测、移民致富提升、东西部协作、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资金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创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县,打造3个示范乡镇、26个示范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聚焦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巩固衔接组织架构。
1.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每月至少研究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帮扶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县级领导每人联系辖区内1个脱贫薄弱村或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软弱涣散村、示范创建村。四是县级领导每月走访调研巩固衔接工作不少于1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责任领导:刘斌 朱红社
牵头单位:县委办 政府办
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31日
2.进一步压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等,及时、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区市决策部署,研究相关政策、协调重大事项、督促重大任务落实、解决重大问题。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跨部门沟通协调、考核督导、激励约束等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刘斌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31日
3.进一步压实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各行业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任务清单,制定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实化细化具体举措,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本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工作情况。部门负责同志做到年初工作有部署、平时有调研指导、关键节点有督促检查,关心指导部门驻村工作。每年在自治区安排考核评估前形成完整的工作台账资料。
责任领导:兰秀全 李龙君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31日
4.进一步夯实结对帮扶和驻村干部责任落实。一是全面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持续强化驻村干部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列席例会等制度,考勤结果作为对选派人员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及核发相关补贴补助的重要依据。二是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召开1次驻村工作专题会议,乡镇每月听取1次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汇报,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三是派出单位每半年听取1次驻村干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帮扶村问题和困难。部门(单位)结对帮扶监测对象、脱贫户,帮扶责任人帮扶对象有监测户的不超过5户,帮扶对象为脱贫户的不超过10户,每月到监测对象家中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1次。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到帮扶村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深入村组、农户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帮扶村具体问题和困难。四是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发挥“尖兵”作用。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量化“十个一”机制的目标、任务和标准,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和履职负面清单,结合季度、年度考核,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履职情况排名通报,对不胜任、不尽责的及时召回调整。五是乡镇党委结合驻村帮扶成效、帮扶满意度等情况作出鉴定评价,作为对驻村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责任领导:张毅
牵头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帮扶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2月31日
(二)聚焦强化政策落实,织密巩固衔接保障体系。
1.教育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坚持“双线制”、“三保四包一帮制”、“五长制”、责任追究制等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家”活动,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重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和送教上门等不同形式解决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确保应入尽入。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定期开展送教送培活动,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更专业的教育。二是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学前教育“一免一补”、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雨露计划”等资助政策,建立资助清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得到资助。三是改善办学条件,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教育项目建设,深入探索“互联网+教育”的教学、管理新模式,改造提升薄弱校舍3个,实施“互联网+教育”项目5个,新建体育项目1个,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项目1个。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全力巩固拓展教育帮扶成果。到2023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6%,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全部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9%。
责任领导:柳春梅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10月31日
2.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户籍人口95%以上,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参保率达到100%。其中特困供养(含孤儿)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给予定额资助;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在过渡期内,按照低保对象标准给予定额资助。二是基本医保实施公平普惠政策,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大病保险起付线由8500元降至3000元,同时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医保“三个目录”规定,统筹门诊、慢特病救助保障,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救助共用5万元的年度救助限额,救助对象为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救助剩余合规费用,特困人员(含孤儿)按照100%比例给予救助;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和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照80%比例给予救助。经过三重制度保障后,对规范转诊、年度累计剩余合规费用仍超过3000元以上的救助对象,按照70%的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16万元。四是在各乡镇卫生院设立医保经办业务“三十分钟服务圈”服务点,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就地办”“就近办”,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五是落实慢病服务。实行慢病签约服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要应签尽签,签约率100%,杜绝家庭医生签而不约,重数量轻服务、走形式等问题。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1.为辖区内所有居住适龄儿童开展预防接种,为0-6岁儿童开展健康体检。2.为孕妇产前检查,孕中期健康教育和指导,孕晚期健康教育和指导,产妇出院后家中进行产后访视。3.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并完成年检。4.对高血压病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分别开展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5.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签约家庭医生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六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一般乡镇卫生院不少于600平方米,设立全科医疗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提供当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提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及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转诊服务,接收转诊病人、急诊急救服务。按所在乡镇户籍人口的1%核定人员编制]。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按照行政村卫生室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量等合理配备村医)。乡村医生须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设备配备达到标准要求。七是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筛查覆盖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耳聋基因筛查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柳春梅
牵头单位:医保局、卫健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各乡镇
完成时限:10月31日
3.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危改任务。对全县所有农户加强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对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的其他脱贫户)现有住房进行排查鉴定,经评定为C、D级危房的六类低收入群体列为危房改造对象,进行加固改造。二是确保危改质量。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抗震设防标准8度设防。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三是保障住房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四是落实补贴标准。①危窑危房改造补助。六类低收入群体新建置换改造危房的每户补助3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1.8万元,县财政补助1.2万元。六类低收入群体中的“极度低收入群体”每户补助3.9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3.6万元,县财政补助0.3万元;加固改造危房的每户补助1.5万元。②抗震宜居农房改造补助。六类低收入群体新建置换改造抗震宜居农房的每户补助2万元,加固改造的每户补助1.2万元,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含中央补助资金)与县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
责任领导:陈昊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9月30日
4.饮水安全政策落实。适当提高农村供水标准,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成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强化水源保护,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水质监测检测,不断提高水质达标率。一是扎实做好安全饮水排查处理。对全县范围内供水设施和供水易反复人群饮水状况开展动态排查监测,建立饮水安全问题台账,做到农村供水风险和隐患动态清零,对冻管、爆管、水压不足等临时性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二是达到水量标准。水量供应不低于40L/(人·d)为达标,不低于20L/(人·d)为基本达标。三是符合水质标准。依据工程运行期出厂水或末梢水水质检测报告进行水质评价,水质检测结果符合 GB5749—2006年常规指标。四是确保用水方便。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为基本达标。五是达到供水保证率标准。适当提高农村供水标准,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基本建成“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县,提高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成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强化水源保护,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水质监测检测,不断提高水质达标率。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0月31日
5.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按照“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养育津贴、高龄津贴、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兜底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发放各类津补贴,全力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一是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救助(农村低保:A类重点保障对象每人每月570元,B类特殊保障对象每人每月470元,C类基本保障对象每人每月280元;农村户口特困人员津贴每人每月611元)。二是落实政策倾斜机制。按规定落实延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倾斜政策。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健全民政与人社、卫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推送数据、会商研判。
责任领导:金宝文
牵头单位:民政局、卫健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残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0月31日
6.产业帮扶政策落实。紧紧围绕“五特五新五优”产业发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60%以上,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26.5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7.4万吨以上;种植冷凉蔬菜6.5万亩、油料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5万亩、大田中药材3万亩;肉牛、生猪、肉羊、禽类饲养量分别达到16万头、8万头、11万只、35万只(羽)。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6%,农业增加值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达到15%以上。
(1)加快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经营性项目资产,原则上都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完善“345”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做强做优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涉农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帮扶车间健康发展等渠道增强联农带农能力。一是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积极推行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的利益联结模式,推动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联结,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二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推动经营主体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经营主体拓宽用工渠道,扩大用工数量,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三是促进农户共享资产收益。对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明确所形成帮扶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方式,引导农户以资金、土地、房屋、自有设备等资产入股经营主体,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获得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责任领导:李龙君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2)提升特色产业示范建设水平。全面提升肉牛养殖示范乡镇建设水平,新建和巩固提升“出户入园”园区13个以上,养殖示范村30个,种植青贮玉米6万亩、调制饲草50万吨以上,肉牛饲养量达到16万头以上。按照“小点集中、分片发展”的思路,因地制宜推行“50”“30”“10”养殖模式,全县新建“50”模式50家、“30”模式100家、“10”模式200家。种植冷凉蔬菜6.5万亩,其中设施蔬菜3.6万亩。新建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2家,野生中药材资源修复与保护5万亩,新增大田药材种植面积1.5万亩,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8万亩以上。
责任领导:李龙君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3)加大产业技术培训力度。组建肉牛和中药材2个产业顾问组,开展肉牛养殖技术指导、乡土人才养殖技术培训、肉牛养殖产业关联技术培训、肉牛产业精深加工、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及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培训、精深加工、品牌建设、市场营销技术服务,提升产业知名度和附加值。
责任领导:李龙君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4)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利用农户房前屋后闲置土地、闲置房屋或牛棚圈舍等闲置空间,发展庭院特色种养业,打造一批微菜园、微果园、微菌园,建设一批特色小养殖园;引导民间手工艺人等领办或创办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开发一批乡村特色文创产品。鼓励农户与当地合作社或龙头企业联合发展,引导魏氏砖雕、杨氏泥塑、剪纸、刺绣、杂粮面点加工和传统食用油(醋)加工等企业(合作社)帮助群众创办一批家庭手工作坊或加工点,壮大产业链,创响“土字号”乡村特色品牌。充分发挥我县乡村旅游资源优势,优化旅游基础配套功能,规范行业管理,打造一批高品质农家乐和农家客栈,提高旅游接待能力。指导农户利用自有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快递代办点等,开办小超市、小作坊、理发店、修理店等生活性服务业,为村民提供便利服务,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
责任领导:李龙君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文广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5)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立足村情、抢抓机遇、找准路子、多措并举,年底80%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12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25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加速跑”,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领导:李龙君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7.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对全县农村居民就业增收情况开展拉网式大起底、大排查,建立“一户一档”就业增收管理台账,做到就业地点、就业单位、联系方式、就业需求、培训意愿“五个清”。出台强化稳就业促增收若干措施,制定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等政策,建立企业财政补贴、技改项目等与带动居民、脱贫人口就业挂钩稳岗机制。充分发挥劳务工作站、劳务经纪人和致富能人“传帮带”作用,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继续落实务工交通补贴、“铁杆庄稼保”、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就业服务补贴、返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闽宁劳务协作就业补助等奖补政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2023年全县脱贫人口实现转移就业16700人,全县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监测对象2440人。
(1)加强技能培训。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建立就业信息台账,及时将信息录入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准确把握群众就业失业情况和参加技能培训情况,做到人口底数清、劳动能力清、就业意愿清、就业情况清、培训意向清。采取“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培训对象选单、政府买单”的方式,以工业园区、帮扶车间为重点,积极开展“点对点”劳动技能培训,完成技能培训2000人次、雨露计划2400人次、致富带头人培训200人,持续提升脱贫户、监测对象劳动技能和致富能力。
责任领导:金宝文
牵头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2)拓宽就业渠道。按照“稳就业、扩增量、提质量”的思路,统筹县内和县外、政府和企业等各类就业资源,充分发挥产业、以工代赈、重点项目带动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作用。扩大对外劳务合作,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存量,扩大就业岗位增量,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加快落实稳岗返还、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促进更多劳动力就业,实现脱贫群众就业有岗位、劳动有收入、家家无闲人。
责任领导:金宝文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3)巩固提升农村帮扶车间。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回乡青年等积极参与帮扶车间建设和管理,对已建成的50个农村帮扶车间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增产扩资、稳岗补贴等形式全面巩固提升,确保带动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不少于900人。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比例不低于用工人数的30%或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不低于10人,全年正常运行时间累积达到6个月以上。按照《隆德县农村帮扶车间运营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分类施策、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升级一批、扶持一批、转型一批、整合一批等方式,切实加强帮扶车间运行管理。对帮扶车间一线生产岗位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当年工资总额达到6000元以上的本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给予每人每月稳岗就业补贴300元,有效解决留守妇女、老人等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相关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8.金融帮扶政策落实。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原则,发挥风险补偿金作用,全面落实贷款任务,组织发放小额信贷1.9亿元,力争脱贫户、监测户贷款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强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切实引导农户将信贷资金精准用于发展生产(包括种养业、服务业、运输业、农家乐旅游业及小型加工业等),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
责任领导:陈昊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11月30日
(2)乡村振兴健康保。为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其他农村居民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保险费每人70元,由个人自筹和县级财政补助相结合,原则上个人自筹20元,县级财政补助50元。其他农村居民可自愿参保,承保后享受同等保险保障政策,保险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自筹,县级财政不予补助。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中国人寿隆德支公司
完成时限:5月30日
1.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
(1)健全防返贫监测发现响应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年度监测标准,以农村家庭为单位,突出重点人群,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监测对象识别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确保应纳尽纳,防止体外循环。在农户自主申请、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基础上,坚持常态化预警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加大自上而下排查力度,落细自下而上申报工作,全县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排查。制定帮扶措施计划可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并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产业转型等易产生规模性群体收入影响的风险隐患,要准确研判,科学采取措施干预,坚决守住不发生整乡整村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1日
(2)落实防止返贫监测预警网格化管理机制。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结合日常入户走访开展常态化排查,每月至少走访1次,对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实行“八必访”(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家庭、大病重病患者或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家庭、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家庭、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和自然灾害的家庭),发现疑似对象通过宁夏防返贫监测APP一键报送预警信息,接到信息后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核实,县、乡、村即时启动认定程序,做到早发现、早干预。行政村落实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制度的同时,县乡村同步优化程序,压减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天(10个工作日)完成识别认定程序(详见附件流程),公示环节原则上只在村上开展1次,县乡不再重复公示。监测对象认定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低保对象等,可不重复比对。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1日
(3)常态化精细化开展“四查四补”。健全“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常态化机制,建立防返贫监测帮扶与巩固脱贫成效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组织网格员开展入户排查,及时调度通报情况、精确研判风险隐患、因户制定帮扶计划、精准落实帮扶措施、规范建立工作台帐,切实做到“动态查、深入找、精准补”。查损补失:重点监测所有农村人口因灾、因疫、因突发公共事件、因市场波动等引起的返贫致贫风险。查漏补缺:重点监测所有农村人口是否存在“漏统、漏项、漏扶、漏管”问题。查短补齐:重点监测所有乡村特别是脱贫村、移民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问题。查弱补强:重点监测所有乡村产业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弱项问题。各乡镇每月21日前完成排查,梳理存在问题,23日完成《“四查四补”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改统计表》。对乡村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立查立改,彻底整改到位。需要部门配合的,乡镇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经审核确定后由部门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解决,并将解决结果反馈至乡村振兴局,确保问题及时彻底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1日
(4)推进监测信息数据共享。县乡村三级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实、结果反馈、跟踪盯办”,推动监测信息行业部门共享,各相关职能部门确定1名业务人员和领导,及时推送反馈数据,各行业部门次月5日前将上个月预警信息上报乡村振兴局,由乡村振兴局统一向乡镇反馈,经乡镇核查后,将核查报告上报乡村振兴局,再由乡村振兴局转发至各行业部门,形成闭环。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要启动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开展帮扶,对不存在风险的备注说明。
①民政局、医保局每月对新增的农村低保户和新增的合规分级报销后自费数额较大农户名单(2万元及以上)推送给各乡镇,乡村应在2日内完成入户核实,部门要跟踪核实结果并建立闭合台帐。乡村振兴局随时将新纳入监测对象推送给各相关部门,督促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民政局、医保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1日
②住建局、水务局、教体局、医保局、卫健局等部门,要按月向乡村振兴局报送农村居民自建住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饮水水质、供应、管护,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新生儿参加医保缴费,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的签约、各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达标建设等排查整改情况。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水务局、教体局、医保局、卫健局
完成时限:10月31日
③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审批局及各金融机构对新增拟纳入监测对象在村公示期间,由乡村振兴局牵头同步开展家庭资产、财务收支、家庭成员就业等负面清单情况联审,2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结果。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审批局、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10月31日
(5)开展集中排查活动。采取互观互评、乡级交叉检查等方式,围绕收入、防返贫监测、产业就业、“三保障”成果巩固、联农带农、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开展1次集中排查,排查化解责任、政策、工作三个落实和成效巩固方面的短板弱项,着力推动防返贫监测各项工作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6月30日
(6)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常态化收入监测机制。结合“四查四补”、防止返贫监测预警网格化管理等常态化工作,由乡、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网格员、帮扶责任人等开展日常排查的同时,每季度核实1次脱贫户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与发展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及宁夏防返贫监测APP数据录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隆乡振发〔2022〕19号)要求,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每月25日至次月3日在宁夏防返贫监测APP进行脱贫人口收入信息采集,确保收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每月及时更新填写帮扶手册内容,持续监测跟踪收入不增反降户和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家庭,按照《隆德县2023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监测预警帮扶措施一览表》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稳定。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1日
(7)更新维护基础信息。日常系统维护过程中,重点针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文化程度、在校生情况、健康状况、务工情况、公益性岗位、生产生活条件、帮扶责任人、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及家庭人员自然变更等信息进行更新维护。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人员因户籍迁出、迁入、新生儿、死亡信息需变更时,乡镇应在次月初向乡村振兴局上报人员信息变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脱贫人口务工信息采集需严格按照实际情况,每月27日前完成《隆德县2023年脱贫户(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信息采集表》,28日前将脱贫劳动力的务工地点、务工时间、务工月收入、务工企业名称、就业渠道等信息及时更新录入,确保“账实相符”。县、乡、村三级数据必须保持纵向一致,部门与部门之间数据保持横向一致。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1日
2.持续强化移民致富提升。落实县级领导(部门)包抓移民安置点工作机制,围绕产业、就业、社会融入三个重点,全力抓好产业就业帮扶、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整治人居环境、健全保障体系、推进文明建设6个重点,扎实推进9个专项提升,进一步夯实产业就业增收基础,完善安置区水、电、路、通讯、防洪、排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全面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搬迁群众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增收渠道全面拓宽,增收致富更可持续,着力打造城关镇红崖社区、沙塘镇清泉村、联财镇恒光村、杨河乡串河村、温堡乡吴沟村5个移民致富提升示范点,确保2023年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1日
3.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1)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编制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投资4800万元,持续改善提升农村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全面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弱项。建设杨河、联财重点小城镇和许沟等7个美丽宜居村庄,打造联财、杨河、凤岭3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和张田、前庄等26个示范村,修缮保护杨家店等5个传统村落,争创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交通局、乡村振兴局、民宗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10月31日
(2)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落实“网格化”、门前卫生“三包制”、垃圾分拣“积分制”、卫生评比“红黑榜”、督查暗访“曝光台”五项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改善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万户清洁”行动,以庭院美、村庄美、田园美、环境美“四美”为目标,按照“村内村外、院内院外、屋内屋外”全方位清洁要求,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着力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6个。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采取村内村外、户内户外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合理开发,突出特色,提升品位,真正打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责任领导:陈昊
牵头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10月31日
(3)抓好农村厕所革命。一是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强化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探索建立农村厕所革命信息化管理监督平台,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短板。2023年计划改造农村卫生厕所300户,完成农村问题厕所整改任务。二是按照“管理规范、运转正常、方便群众”的目标,组建农村水冲式厕所运维队,统筹配备清掏设备,按农户需要开展农户水冲式厕所的检查和日常维护,实现厕具小修不出村、大修不出乡镇。健全完善农户自我清掏、市场化清掏相结合的“管用并重,责权一致”的清运体系,确保粪污清运及时。
责任领导:陈昊
责任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4.扎实推进乡村治理。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党员服务群众“挂联诺”机制,鼓励农村党员联系服务农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广“建强1个功能型党支部,建优1个综治中心平台,建好问题、责任、考核3张清单”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1+3”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强能增力、农村“两个带头人”广进优备、村级保障扩能增量“三项行动”,持续深化农村党建“一抓两整”示范县乡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村干部队伍“源泉工程”,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责任领导:张毅
责任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2)提升村民自治水平。严格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支持开展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村务监督机制,规范出台村规民约,确保村规民约100%制定落实。
责任领导:张劲华
责任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3)提升乡村法治水平。突出以案释法、现场说法,扎实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县乡两级法治宣讲团和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作用,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职责,打造以县、乡、村、组四级网络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提升全面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诉前调解“1286”模式,做好“调”“诉”两门功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降低上诉上访事件。全县每个行政村 (社区)力争培育10名以上“法律明白人”、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育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每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全覆盖。
责任领导:吴毅
责任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4)提升乡村德治水平。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农村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生动活泼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树立农民群众身边榜样,评选一批身边好人和好邻居、好公婆、好媳妇等。全面推行积分卡制度管理,设立乡村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常态化开展道德评议和道德讲堂活动。
责任领导:张劲华
责任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5)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抓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感恩、认同、法制、文明“六项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同时,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宣教活动,举办田间课堂、“板凳”课堂,不断增强“四个认同”。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进村入户”行动,不断强化村规民约刚性约束,发挥党员干部、新乡贤等带头示范作用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督促推动作用,破除铺张浪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
责任领导:张劲华
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民政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妇联、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30日
5.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对往年资产全面排查摸底,对2023年项目资产建成一批、登记一批、移交一批,逐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后续管护运营、收益分配使用和资产处置等工作,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防范资产流失损失和闲置浪费。对帮扶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要求,项目建成后同步登记确权,落实管理和运营责任,一并纳入项目县级验收内容。要健全完善扶贫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到村到人管理措施,切实让扶贫资产发挥效益,服务群众。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0日
6.加强衔接资金管理。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和衔接资金监管责任,强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是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资金使用方向,坚决防止负面清单。由县财政局负责,抽调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每年6-7月份和10-11月份分两次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二是紧紧围绕项目入库、开工、竣工三个阶段,落实好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公告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健全资金分配与项目储备质量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各类衔接资金支出进度4月、6月和9月分别不低于30%、50%和75%,年底达到100%,切实发挥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领导:陈昊李龙君
牵头单位: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2月31日
7.加强闽宁对口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一是全面深化闽宁协作。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总方针,聚焦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突出人才交流、产业发展和务工就业,精准用好帮扶资源,精准实施帮扶项目。投资4800万元,新建和巩固提升沙塘许沟、陈靳新和等4个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发展壮大沙塘张树、温堡吕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1个。帮助脱贫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4900人以上,完成各类技能人才和乡村振兴干部培训500人以上。大力开展“园区提质、企业满员”行动,进一步补齐闽宁产业园基础设施短板弱项。二是强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坚持“隆德所需、厦大所能”原则,依托厦门大学优质资源,积极发挥学科赋能优势,以六盘山工业园区为平台,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推进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在隆转化、创业在隆孵化。选派专家教授通过线上线下辅导方式,开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养。组织专家团队来隆对企业、合作社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新产品研发推广、新技术使用等进行技术指导,开展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冷藏保鲜、方便食品开发生产等科技攻关。建立完善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与隆德县医院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医疗队到隆德县开展义诊、学术讲座、教学查房、专家驻点现场指导服务。指导县中医院创建特色科室、自治区重点专科。发挥厦门大学及其附属中学先进管理优势,探索新时代县级中学管理模式,帮助实现学校特色化办学。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责任领导:刘君彬 叶建彪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0日
(四)聚焦强化成效巩固,增强巩固衔接后劲动力。
1.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按照“两增速、两提高”(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脱贫群众收入占当地农民收入比例逐年提高,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占全国农民收入比例逐年提高),结合2023年农民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速,预计2023年脱贫群众收入增速及平均收入,计算出上年度两个占比,测算2023年两个占比,明确目标,确保实现“两增速、两提高”。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0月30日
2.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重点关注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驻村帮扶工作满意度、政策和工作落实认可度。一是驻村帮扶认可度。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要持续强化驻村干部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列席例会等制度。二是政策落实认可度。常态化排查“三保障”、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方面问题,发现一起解决一起,推动影响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常态化清零。三是防返贫监测认可度。严格落实基层干部排查、行业部门预警、“联审联定联培”等工作机制,对符合“三类人群”认定标准的要按程序及时纳入,精准落实“社会保障+产业(就业)”双兜底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四是产业就业帮扶认可度。按照产业就业等工作方案要求,及时落实各项到户补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兑付土地流转、务工工资、收益分红等资金,提升产业就业帮扶满意度。五是易地扶贫搬迁后帮扶认可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移民致富提升工作要求和任务清单,落实好产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帮扶政策,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改善等功能,全力解决好移民群众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三件事。六是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全面摸清“三类人群”、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有基础疾病患者等人群底数、健康状况、疫苗接种等情况,做好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切实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责任领导:李龙君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0月30日
四、时间安排
(一)谋划筹备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2月)。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加强与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接,制定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计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筛选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编写《隆德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二)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2月—2023年3月)。加强政策宣传、科技培训,组织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等工作,落实农户种养需求,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各项目单位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确保按时开工建设。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0月)。5月30日前完成蔬菜、青贮玉米、中药材等种植任务,6月30日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月30日前完成见犊补母、饲草料调制和劳动力培训以及种植业、养殖业项目自验等工作。
(四)全面验收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1月)。完成种养产业县级验收、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各项目单位、各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全面做好项目总结、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全力协调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扎实推进、落细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共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加强责任落实。全县上下要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全面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健全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列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制定任务书,一心一意抓巩固,对标对表抓落实,切实做到紧盯“红线”、筑牢“防线”、兜住“底线”,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认真抓好目标、政策、力量、工作“四个衔接”,健全防返贫监测及快速响应机制、“四查四补”常态化工作机制、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社会帮扶机制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紧盯产业、就业,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有力带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持续发展、稳定增收。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努力做到扶贫项目资产不闲置、不损失、不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衔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围绕责任、政策、工作和成效巩固方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涉及的产业、就业、社会保障、改善优化人居环境、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内容,逐项分门别类建立档案资料,尤其是要注重收集工作落实过程中相关佐证资料,指派专人负责,对各项目、各环节及工作成效、账表卡册等全面整理归类,规范管理,到户产业、联农带农利益联结、农资补贴、退耕还林等产业及补贴政策类档案资料要收集整理齐全,对涉及乡村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务必整理齐全,避免缺项、漏项,对就业类资料要分区域整理,对社会保障类要分类别整理,确保做到真实、规范、有序,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工作成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防返贫监测动态帮扶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对涉及的监测对象从户申请(基层干部摸排、部门预警)到风险消除全过程、各环节及相关帮扶措施落实方面的佐证资料务必收集齐全,形成“一户一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收集整理信息推送、预警监测等方面的档案资料,确保工作扎实、过程务实、结果真实。
(五)加强督查考核。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乡村振兴局负责,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3月15日前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隆德县2023年脱贫户(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信息 采集表
2.隆德县乡村2023年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
监测预警帮扶措施一览表
3.县级部门数据表
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2023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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