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法院院长宣讲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发表日期:2018-09-14编辑录入:

 97日,隆德法院召开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宣讲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进行宣讲。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陈君礼院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关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加强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决定》和石泰峰书记讲话精神为重点,结合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广泛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自治区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重大意义,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坚持党的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国法与教规、宗教信仰自由与法治社会的关系,进一步筑牢了全院干警的思想基础。 

陈君礼院长在宣讲中说:民族宗教工作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序发展,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自觉地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各环节,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结合宣讲内容,陈君礼对全院干警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提出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重大政治责任,扎实推进隆德县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建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各民族相互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合作,彼此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发挥法律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各民族群众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共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坚决严厉打击各类打着宗教旗号的渗透和分裂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通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大好局面;要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通过巡回审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教育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学习,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争做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模范标兵,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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