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隆德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发表日期:2022-05-11编辑录入:王雪雁
隆德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
5月9日,隆德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刘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六次会议精神、固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审议通过了《中共隆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听取了隆德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深刻理解精神实质,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树牢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善用法律武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督察宁夏反馈的各项问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扛起整改责任,亲力亲为抓整改,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有序推进,从督察整改的问题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整改转化为推动高水平法治隆德建设的新动能。
会议要求,全县要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为具体指引和导向,立足隆德实际,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和备案审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全面施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紧盯执法不规范问题,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和轮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隆德县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因违法行政或消极应诉等行为导致行政案件败诉的,严肃追责问责。
在家县级领导及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