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监管工作

发表日期:2023-04-27编辑录入:关红宝

为进一步落实动物承运人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强化生猪等活畜禽运输车辆移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隆德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生猪等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宣传。从2023年开始,向全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申报点下发《隆德县关于做好动物运输车辆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跨省、跨地区动物运输车辆备案有关工作的告知书》等文件,通过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微信群宣传等形式向全县生猪及畜禽养殖场户广泛宣传,使养殖、交易、贩运、屠宰各环节相关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动物运输车辆备案的意义、重要性和相关要求,为车辆备案工作的扎实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是严格审核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条件。由专人对提交申请备案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等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对备案车辆是否配备防止动物粪便等渗漏的设施、是否配备消毒设备进行现场审核检查,对符合备案条件的车辆统一由自治区指定的厂家安装GPS车辆跟踪定位系统,将车牌号、车主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录入到宁夏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并核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运输车辆备案表》。截至目前,全县共备案畜禽运输车辆46辆。

三是全面加强贩运户监管监督。与贩运户签订告知书,强化动物贩运人员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引导,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动物贩运和动物产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要求其在动物贩运过程中,对出现死亡的动物,贩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了运输车辆跨区域传播动物疫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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