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广电局:县文化馆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表日期:2024-10-30编辑录入:王玮

近日,记者从县文广局获悉,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98人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隆德县文化馆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县文化馆积极践行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按照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要求和“三贴近”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卓越的成绩。目前,我县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1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61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23人,市级非遗传承人33人,县级非遗传承人134人。

县文化馆利用非遗保护传承基地,设立传习作坊,研学培训教室,为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搭建平台,通过招贤纳才的方式,培养年轻化群体延续传承技艺。开展非遗培训,与院校企达成合作协议,开展中小学生、企业团队等研学活动,让更多的人切实感受隆德文化艺术魅力,使古老的民间艺术在校园生根发芽。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炼非遗经典元素、产品创新、标志性符号、民俗体验等,推出了一批体验性、互动性强的非遗与文化旅游融合业态产品。同时,深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等,转变单一的“静态展示”宣传模式,实施非遗传承人进景区活动,打卡非遗技艺展演,零距离与非遗传承人互动,为景区注入深厚的文化内涵。

下一步,县文化馆将不断提升文化馆的文化承载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再攀新高峰,谱写隆德县群众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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