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5/2020-0002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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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为健全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夯实基层服务基础,加快推进我县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6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竞争、
择优”的原则。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作为评价招考人员的主要取向,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招考岗位隆德县城市社区工作
者6名。三、
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具有
较强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或吸毒涉黑涉恶等劣迹,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
0年7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隆德县户籍。(2020
年7月1日以前取得隆德户籍的)。5.学历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服从组织统一调配。7.有以
下几种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
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
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完结不满3年的;(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四、
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新聘用人
员安排到社区工作,纳入
隆德县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工资待遇及“五险”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宁党办发〔2012〕3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安排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2
、报名时间:2
020年10月15日至1
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补报。3、报名地点:隆德县行政中心五号楼二楼4
、咨询电话:0954-60112295
、报名要求:(1)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
证、户口簿、毕
业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考生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或“大学生村官”的由所在乡镇开具证明一份;提交填写完整的《隆德县2020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份。(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
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电话不畅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3)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二)资
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5
日-10月16
日由民政局负责牵头,会同纪委监委、组织部、
人社局等有关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加分项核对。(三)资历量化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并核算《隆
德县2020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中资历量化得分。资历量化得分总计不突破10分,需由报名人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并现场确认签字。具体标准如下(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1.取得社会工作者初级证书的加1分;取得
社会工作者中级证书的加2分;2.近三年获得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表
彰奖励的1次加1分,市委、市政府(区直部门)表彰奖励的1次加2分,区党委、区政府表彰奖励的1次加3分,因同一事由重复表彰的以最高奖励加分。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2分;
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分;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加2分;退役军人加2分。4.“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或“大学生村官”
“西部计划”有其中一项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四)考试1、笔试(1)内容。本次主要测
试考生对从
事社区工
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内容包括:国情、民情、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常识和社区工作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加资历量化成绩,占总成绩的60%。(2)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日后在隆德县政
府网站公布,行政中心5号楼门口张贴。2、面试(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
高到低的
顺序,按照选聘职位数的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2)面试时间及地点:地点另行通知。面试
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
业知识及招考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成绩+资历量化)×60%+面试成绩×40%。公示成绩时间:面试结束后公布。由民政局在隆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考生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五)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名额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
补。在考察中若发现有不符合
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六)公示和聘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
室采取发布和张贴公告的形式对拟
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
影响聘用的,取消
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予已聘用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合同,合格者由用
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安排到社区工作,工资待遇及“五险”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宁党办发〔2012〕3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六、其他事项1.凡各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2.考生除面试现场答辩外,其他环节和时间均需佩戴口罩。3.本公告由隆德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公告时间2020年10月9至10月14日。 附件:隆德县2020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隆德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
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