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60/2020-0005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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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责任部门 |
根据国家、自治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申请将于2020年11月30日结束。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规定,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个人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存在断缴或未参保的,即日起因各种原因尚未提交申请材料的或还未办理补缴的退役士兵,迅速向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补缴,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不再受理。详情请咨询原安置地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隆德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电话:0954-601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