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1-0000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09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关于隆德县方圆养殖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随意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予以查处的公示
隆德县方圆养殖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份,期间两次在生猪养殖场生产区挖坑掩埋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的规定,由隆德县农业农村局立案查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4-6011385 0954-6011773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