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1/2021-0001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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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住建局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规定,为加强供热管理,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和规范供热行业发展,由县住建局牵头,环保、市监、统计、信访、政府督查室、文广、信息中心和热用户代表组成供热质量评价评审委员会,对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在我县实施的2020—2021年度供热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组织11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和11个小区23位住户从供热基础管理、供热工程建设、供热行为规范、供热安全及应急保障、供热收费及计量改革方面进行现场调查走访及现场评分汇总,经公示无异,确定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质量评价得分91.07分(A级—绿牌供热单位),现予以公告。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