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0/2022-0006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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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2022年11月1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隆德浩德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节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6013718
传真电话:0954-6013718
通讯地址:隆德县交警大队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隆德浩德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节能锅炉项目 | 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孵化园二期9#标准化厂房(东经: 106 度 04 分 17.720 秒,北纬: 35 度 36分 59.800 秒 | 宁夏隆德浩德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锅炉房1座,占地面积300m2,安装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型号WNS4-1.25-SCIII。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的21.5%,主要用于营运期废气、固废、噪声污染治理等
| 1.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并通过围挡、洒水、遮盖、科学管理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各种有严重噪声干扰的机械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均采取集中清运。 2.营运期环境影响:①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4t/h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AD001)排放,外排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限值。②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及锅炉软化系统反冲洗废水,用于纸箱生产车间厂房拖地。③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所有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室内,经优化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吸声、安装隔声破璃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和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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