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3-0000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2-09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为做好2023年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农业生产托管实际,现就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农民增收,带动产业发展,聚焦全县肉牛产业、绿色食品、文化旅游、特色加工和生态经济五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原则上单季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亩,单个环节补助小农户不能超过市场价格的30%、企业不能超过市场价格的27%,小农户参与比例不能低于60%。
二、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在隆德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服务内容包含农机服务、农业生产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可调配使用的大型农业机械需达5台以上,工作机械配备规范的可信息化监测的GPS系统。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农机手)证照(行驶证、驾驶证)齐全,有2年以上耕作经验,申报服务面积要达到1000亩以上。
3.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管理及业务培训,设有业务接待区,室内干净整洁,版面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4.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6.服务区域内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
三、遴选方式
1.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遴选公告。
2.自主申请。有意愿的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隆德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公开遴选申报表》,到所在乡镇、村签字盖章,提交到县农经站。
3.实地勘查。根据服务组织提交的《隆德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公开遴选申报表》,组织业务人员深入服务组织,查看办公场所、营业执照、各种台账(含农机员)、服务机具及监测的GPS系统等。
4.评审。县农经站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择优选择服务组织做为服务主体。
5.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服务组织在隆德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和公示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6.经农业农村局审定后,选中的服务组织要与县农经站签订生产托管服务责任书。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隆德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公开遴选申报表》。
3.基本情况简介(办公场所、制度、人员、业绩等介绍和照片)。
五、申报时间与地点
1.申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前。
2.申报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大楼五楼隆德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附件:《隆德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公开遴选申报表》
联系人:龚淑萍 13309548165
张 敏 19995374653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隆德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公开遴选申报表 | |||
申报组织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联络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农机手(人) | 机械类型、数量 | ||
申报组织地址 | |||
申请内容 | 年 月 日 | ||
村委会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 政府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农经站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农业农村局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