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4/2023-0007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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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 责任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宁政发〔2022〕23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固政发〔2022〕4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有序恢复全县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现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信息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除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外的所有公办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二、开放时间
工作日、双休日及寒暑假期开放时间以学校具体安排时间为准。
三、入校要求
(一)通过学校公示栏提前了解各开放点有关信息,做好相应准备。
(二)持有效证件出入学校,入校前必须详细登记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签订《使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健身承诺书》,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如体温超过38℃或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的谢绝入内。
(三)校园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宠物入校。
(四)仅在开放区域活动,自觉遵守校园运动场地、健身器材的使用要求,文明健身,保持环境卫生。
(五)禁止开展非开放体育项目的体育活动,如广场舞、风筝、无人机、轮滑、滑板、自行车、平衡车等。
(六)当进入学校运动场地的人员达到上限时,门卫人员不再登记放行。
(七)场地开放时间将根据季节特点微调,以学校公示为准。
(八)未尽事宜依照体育场馆的管理规定执行。
联 系 人:张 利
联系电话:0954-6513056 18195496653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