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3/2023-0006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9-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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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监测帮扶责任考核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农发〔2022〕10号)及《关于〈健全监测帮扶责任考核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党农发〔2022〕9号)精神,经村民小组提名、乡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入户核查核实、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级公示,乡镇综合研判、会议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对乡(镇)报送的《关于复审监测对象的报告》中拟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入户复核,并查询家庭资产财务收支及负面清单,经县防返贫监测专班9月22日会议审定,城关镇陈仲明等10户52人符合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帮扶,程序规范,现予以公告。
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反映监测对象帮扶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乡村振兴局将对反映情况再次入户核查,做好核实认定,切实织密防贫网,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公告时间:2023年9月22日
公告单位:隆德县乡村振兴局
公告地点:行政中心四楼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受理电话:0954-6011024 0954-6011199
附件:隆德县2023年9月纳入监测对象人员公告名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