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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隆德县税务局关于二0二四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通告

索引号 640423061/2023-0003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广大城乡居民:

现将 2024 年度隆德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参保居民参保缴费

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居住证等有关材料,先到居住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二、已参保居民缴费

2023年之前已在我县参保缴费的,不再办理参保登记。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确认参保身份信息正确的情况下直接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三、新生婴儿缴费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半年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参保登记并缴费,参保后即享受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障待遇,

四、缴费时间、渠道和标准

()缴费时间 2023921-20231231

()缴费渠道

区内黄河银行各营业网点、黄河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便民金融服务点以及ATM机便民终端等各类自助机具均可缴费,详情咨询 96555。此外,下载安装我的宁夏手机APP城乡居民参保核定与缴费模块中也可缴费

()缴费标准

缴费对象

普通 居民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

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对象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三级中度残疾人员

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

缴费标准

380

0

75

110

200

2024 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 380 /年。特殊困难群体人员有多重身份的个人缴费按就低原则执行,缴费标准为:

五、其他

城乡居民参保后,待遇享受期限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需在每年规定缴费期内连续缴纳下年度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否则会断保。

咨询单位:隆德县医疗保障局(0954-6521881)、国家税务总局隆德县税务局 (0954-6013447)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

  

  

                      隆德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隆德县税务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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