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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德县2023年牛肉销售项目验收结果及第二次拟兑付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4/2024-0003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按照《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3年农业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等5个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23〕27号)、《隆德县2023年牛肉销售项目实施方案》(隆农发〔2023〕113号)、《隆德县2023年牛肉销售项目合同》要求,现已全部完成项目内容。按照“分期核算验收、分段公示补贴、资金总额控制”的原则,经单位初验和农业农村局县级终验,项目任务全部完成,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及第二次拟兑付资金公示如下:

一、项目验收情况

1.完成情况:一是直营店建设。宁夏雷振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合作建设的方式,在区外建设牛肉直营店4家,其中2家符合补贴标准,已兑付补贴资金20万元。二是牛肉销售。宁夏雷振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向区外销售隆德牛肉101970公斤,应兑付补贴资金40万元;宁夏中民恒丰农牧业有限公司累计向区外销售隆德牛肉23000公斤,应兑付补贴资金10万元。

2.验收结果:项目实施符合方案要求,完成相应建设内容,档案资料齐全,建设效益明显,验收合格。

二、本次拟兑付资金(牛肉销售补贴)

1.实施主体:宁夏雷振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牛肉数量:101970公斤;

拟补贴资金:40万元;

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实施主体:宁夏中民恒丰农牧业有限公司;

销售牛肉数量:23000公斤;

拟补贴资金:10万元;

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来人来访、书面材料等形式举报或反映存在的不实、不准确等问题。如反映问题调查属实,我单位将重新调查核实。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9日至3月28日(包含双休日)

投诉电话:0954-6011385;0954-6011377(工作日)13649536536(双休日)

来人来访: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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