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0/2024-000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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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24年3月19日我局受理《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6013718 传真:0954-6013718 通讯地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全本链接 |
1 | 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奠安乡、山河乡项目区域起点坐标:E106°10′46.515″,N35°29′22.712″;终点坐标为:E106°4′21.281″,N35°26′35.046″。 |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9日 | 1.正文—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