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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索引号 640423010/2024-0000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24年319日我局受理《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3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6013718   传真:0954-6013718   通讯地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全本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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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奠安乡、山河乡项目区域起点坐标:E106°10′46.515″N35°29′22.712″终点坐标为:E106°4′21.281″N35°26′35.046″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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