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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4年“隆德有礼”-名优特色农副产品直营店(牛肉品牌店)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索引号 640423014/2024-0003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为不断增强六盘山(隆德)名优特色农副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隆德有礼”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隆德县2024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公开遴选“隆德有礼”-名优特色农副产品直营店(牛肉品牌店)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隆德有礼”—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名优特色农副产品直营店

1.建设要求:支持经营主体、个体户采取自建或合用经营的方式,在区内外城市繁华街区(包括机场、高铁站)建设“隆德有礼”名优特色农副产品直营店。要求店铺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上,布局产品贮藏区、展示区和销售区,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统一设计风格装修,悬挂统一设计冠名“隆德有礼—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名优特色农副产品直营店”的门头标识牌;建设总投资达50万元以上,开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年内销售隆德农副产品金额达到一定数额。

2.补贴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经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每个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资金由县财政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闽宁项目资金解决。

(二)“隆德有礼”—六盘山牛肉(隆德产区)品牌营销店

1.建设要求:支持经营主体、个体户采取自建或合用经营的方式,在县外建设“隆德有礼”—六盘山牛肉(隆德产区)直营店(体验店)。要求面积60平方米以上,布局产品冷藏区、加工区、体验展销区,配套冷链贮存、精细分割等设施设备;按照统一设计风格装修,悬挂统一设计冠名“隆德有礼—六盘山牛肉(宁夏隆德产区)直营店(专营店、体验店)”的门头标识牌;建设总投资达50万元以上,开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年内销售隆德农副产品金额达到一定数额。

2.补贴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经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每个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资金根据实际在自治区农业财政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闽宁项目资金中统筹解决。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实施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实施主体和法人信用良好。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市场销售经验和销售渠道,有专职营销人员。评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可优先进行申报扶持。

(二)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并提交《“隆德有礼”—名优特色农副产品直营店(专营店、牛肉品牌店)项目申报表》(见附表)。提供直营店规划建设方案、规划装修平面图、门店租赁合同、门店照片资料。

三、遴选程序

在隆德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组,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实施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局党组会审定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四、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4年4月10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4月15日前递交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办公室,并面谈相关事宜。

联  系  人:张维新  13649536536

办公室电话:0954-6011377


附件:“隆德有礼”—名优特色农副产品直营店(牛肉品牌营销店)项目申报表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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