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4-0007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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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试点指导意见》(宁人社发〔2021〕11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11号)、《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宁农(人)发〔2024〕7号)、《中共固原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固党发〔2023〕10号)及《固原市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固人社发〔2023〕1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全县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县所属乡(镇)范围内,主要以农村生产经营为职业,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收入主要来自涉农产业,起到示范 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业从业者。
二、申报对象
主要为从事“五特”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工作的种养大户户主、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其专业技术技能骨干人员; 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在农村从事农业科技服务、兽医工作的人员;返乡创新创业的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其他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者。
三、推荐名额(9人)
(一)农民高级农艺师1人
(二)农民农艺师2人
(三)农民助理农艺师6人
四、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固原市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固人社发〔2023〕16号)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宁缺毋滥,严禁将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推荐上报。按照固原市农业农村局通知要求,已取得2023年高素质农民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农民助理农艺师申报农民农艺师需间隔4年,农民农艺师申报农民高级农艺师需间隔5年。
五、操作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高素质农民由个人提出申请,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参照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完成网上职称申报,填报《固原市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登记表》、《固原市高素质农民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固原市高素质农民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征求意见表》,并提供个人基本资料和能力、业绩、成果、贡献等证明材料。
(二)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审核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分别向同级环保、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所在村“两委”、乡镇人民政府征求申报人诚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违法、示范引领等方面的意见,择优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县区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分别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区上报的高素质农民职称个人申报资料、申报程序和环节进行复审后,依托固原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四)经评审取得高素质农民职称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共同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农业农村厅备案,评定结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通过宁夏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放《宁夏高素质农民职称证书》(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发)和电子职称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是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安排由专人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由县农广校负责,联合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动员、申报指导、审核推荐等工作。
二是由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员资料严格审核把关, 于6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是积极利用新闻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新闻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广大农民技术人员知晓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熟悉了解评审的条件、程序、要求和优惠政策,切实提高农民参加评审的积极性。
四是严格执行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各项规定,推行阳光评审,加强全程监督指导,严肃评审纪律,坚持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农民职称评审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是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11号)要求,对取得高、中级职称的高素质农民报自治区人社厅一次性给予6000 元、3000元奖励;按照《中共固原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固党发〔2022〕10号)要求,对取得初级职称资格的高素质农民,由县(区) 给予奖励补助。
联系人:袁素素(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18195068244
于 薇(县农广校) 联系电话:18295031910
附件:《固原市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固人社发〔2023〕16号)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