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9/2024-0010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6-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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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依据《隆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隆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2035年)》。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要求,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10日)
二、公示方式
1.公示地点:隆德县自然资源局2楼公告栏。
2.公示网站:隆德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xld.gov.cn/。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隆德县自然资源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力。
书面反馈地址:解放路51号隆德县自然资源局(邮编:756300)。
电子邮箱地址:ldxzrzyj2019@163.com。
咨询电话:0954-6011675。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