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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5年滩羊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索引号 640423014/2025-0004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养殖户: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文件精神,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动员本辖区养殖户参与项目申报,或养殖户直接向县畜牧中心申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滩羊产业项目

1.遴选要求:全县遴选出“300”模式家庭牧场8个。家庭牧场未享受过自治区级同类项目给予支持。

2.补贴标准:培育家庭牧场8个,每个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改造提升养殖棚圈等养殖设施,配套饲草料加工、机械化饲喂等设备,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

、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4.新型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劳务、土地租赁纠纷

5.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服务区域内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

6.所有建设项目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项目补贴(每企每类别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套取)。

、申报方式

各申报主体需提供企业资信证明,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申报主体按新型经营主体实际情况填写履职尽责调查采取以下方式申报。

自主申有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经村委会、乡政府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将项目申报表提交至县畜牧中心

资料审核。县畜牧中心根据家庭牧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联系人陈院

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4-6011381

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街205号农业农村局四楼


附件:

1、隆德县2025年项目履职尽责调查表

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3、隆德县2025年项目申报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33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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