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0/2025-0001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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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5日我局受理《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6013718 传真:0954-6013718 通讯地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全本链接 | |
1 | 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 (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好水乡、杨河乡 | 隆德县水务局 | 宁夏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3月5日 | 送审稿--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