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5-0005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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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
为加力扩围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有关政策要求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精神,隆德县目前没有回收报废拆解企业,为方便群众,现就我县2025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数量
拟确定 1—2家农机报废回收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
3.具有相应的报废资质和拆解资质,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4.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5.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二)申报材料
1.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有效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若属租赁的,应附租赁合同等);
5.拆解设备清单;拥有拆解设备的有效证明(如拆解设备发票;若属租赁的,应附租赁合同等);
6.拆解场地消防设施清单。
三、评分标准(标准分100分)
1.资质证件齐全得 10 分,证件包括营业执照、银行专户、会计证等。
2.具备专业的拆解设备,包括挖机、剪切机、双杠大力剪、起重机、电动葫芦、行车钢轨、拆车钳、叉车、吊车、破碎机械得30分,每少一项扣3分。
3.配备经培训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拆解技术人员。配备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环保专员、拆解人员、运输人员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
4.自投建设资金≥50 万元得30 分,每多投 10万元加 5 分,满分 40 分。
5.专家结合申报资料情况综合打分 1~10分。
四、实施步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递送纸质材料的方式。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可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1)提交资料时间:2025年3月24日—28日。
(2)提交资料地点: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监理室。
2.资格确认程序
(1)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小组现场勘查,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实施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2)特殊情况:如申报名额与指标数相等,并符合申报条件,直接确定实施主体。
五、签订服务协议
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与所确定的实施主体商定服务内容并签订服务协议。
联系人:李鹏举
联系电话:0954-6011373
六、其他事项
1. 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如发现提供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2. 本公告由隆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隆德县2025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认定申报表
2.隆德县2025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申报评分表
3.隆德县2025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申报备案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