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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60/2025-0001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发〔2025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指标〔2024647)精神,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经企业自主申报,林草局实地调研、资质审查、集体会议研究,拟确定以下四家企业作为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

1.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确定实施主体为隆德县林下经济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

2.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确定实施主体为奠安乡新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推广,确定实施主体为温堡乡吕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培育和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确定实施主体为宁夏恒瑞元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本批项目由自治区财政资助125万元,其中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圃140万元,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20万元,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推广30015万元,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150万元。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完成后,由县林草局负责验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521日—526日,凡对拟立项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林草局反映。


监督电话:0954-6012068 15009590371

邮    箱:lincaocyb@126.com

地    址:隆德县城关镇北环路


附件: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拟确定实施主体清单





隆德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

拟确定实施主体清单

序号

项目类别

所属专项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专项资金(万元)

1

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

中药材产业项目

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

隆德县林下经济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

40

2

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奠安乡新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

3

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推广

温堡乡吕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5

4

培育和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

宁夏恒瑞元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50

总计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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