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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隆德县粮食高质高效项目和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4/2025-0011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3号]、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固原市2025年粮食高质高效小杂粮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发〔2025〕10号)要求,结合我县种植业产业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实地调研、资质审查、集体会议研究。

拟确定以下四家企业作为2025年隆德县粮食高质高效小杂粮产业项目实施主体:1.隆德县腾发牧草专业合作社。2.宁夏正荣肉羊繁育有限公司。3.宁夏隆德县银祥家庭农场。4.隆德县龙山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拟确定以下二家企业作为2025年隆德县旱作蓄水保墒增粮保水剂示范项目实施主体:1.隆德县腾发牧草专业合作社。2.宁夏正荣肉羊繁育有限公司。

拟确定隆德县瑞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为隆德县2025年马铃薯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

拟确定以下十七家企业作为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主体:1.隆德县瑞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2.隆德县龙山中药材专业合作社。3.隆德县高原红马铃薯专业合作社。4.隆德县六盘馨马铃薯专业合作社。5.隆德县腾达家庭农场。6.隆德县锦峰家庭农场。7.隆德县兴和家庭农场。8.隆德县馨鑫马铃薯专业合作社。9.隆德县通源家庭农场。10.隆德县益农家庭农场。11.隆德县源生马铃薯专业合作社。12.隆德县沙塘镇和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13.隆德县双兵家庭农场。14.隆德县康庄家庭农场。15.宁夏隆德县银祥家庭农场。16.隆德县兴德家庭农场。17.隆德县维其种养植专业合作社。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

公示期为10天,即2025年5月27日—6月5日,凡对拟立项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954-6011501

联系人:柳智星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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