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5-0013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6-18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会及闽宁协作第28次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闽宁协作,全方位推介促销隆德名优特色农副产品,扩大产品销售,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助力消费帮扶,依据《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隆党办发〔2025〕11号)、《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5〕16号)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
(二)项目管理单位: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区内外
(五)项目实施时限:2025年1月-12月
二、建设内容
围绕隆德牛肉、蔬菜、菌菇、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香醋、胡麻油、蜂蜜、粉丝、沙棘饮品等特色农副产品,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强化宣传推介,建设外销窗口,培育销售主体,拓宽营销渠道,扩大市场销量,助力东西部协作及闽宁消费帮扶工作。
(一)持续开展农文旅产品推介促销。带队赴福州、厦门、广州、上海、北京等国内大中城市,参加各类农文旅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招商引资和产销对接活动,助力“隆品出宁、闽货西行”促消费行动,拓宽农文旅产品消费渠道。一是县外推介促销。依据农业农村、商务、供销等上级业务部门和相关协会文件要求,组织经营主体参加宁夏精品(优品)中国行、农交会、农洽会、绿博会、固原市农文旅推介招商、宁夏品牌节等推介展销活动。二是县内推介促销。借助春节、“五一”、端午、国庆、冷凉蔬菜节、村BA、农民丰收节等重点节庆、赛事活动,持续开展宣传推介促消费活动。三是专场推介促销。根据需要筹划在福建闽侯、厦门等地,并借助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举办隆德县农文旅产品推介促消费活动专场。严格按照《隆德县2025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要求,对经营主体参加县内、市内、区内、区外农特产品推介展销、节会赛会活动,每家次以奖代补0.12万元、0.25万元、0.5万元、1.2万元。对各类节会、赛会活动的布展及相关设计制作,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资金支持。对外出参加各类农文旅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招商引资和产销对接活动给予资金支持。
(二)持续打造隆德农副产品外销窗口。加强“隆德有礼”农副产品直营店建设,巩固已建成直营店,逐步将其打造成为隆德农文旅产品对外合作浅谈和销售服务的平台,不断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一是2025年新建直营店。支持经营主体在县内外城市新建“隆德有礼”农副产品直营店(包括牛肉直营店)5个,对按照统一设计门店标准要求,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50万元以上,销售隆德县农副产品金额80万元以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验收合格后按照销售额的2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5万元/个。二是2024年新建直营店销售奖补。对2024年依托闽宁协作项目新建且验收合格的“隆德有礼”直营店继续给予支持,在2025年销售隆德县农副产品金额50万元以上,验收合格后按照销售额的10%给予奖补,每家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三)持续加强品牌营销推广。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隆德有礼”名优特色农副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和营销推广,增强外宣力,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是支持经营主体设计、制作和使用带有“隆德有礼”“六盘山牛肉(隆德产区)”“六盘山冷凉蔬菜(隆德花菇)”“隆德香醋”等品牌标识和产品认证标识的包装,按照设计制作成本的30%给予补贴,每家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二是支持设计制作“隆德有礼”系列农副产品推介专题片、PPT、短视频、手册、折页、T恤衫、纸杯、抽纸等,借助各类展会、论坛、节会等现场展示推介、电子屏播放和推广应用,聘请知名网红借助展会、节会现场开展直播推介活动。对农产品品牌设计制作、宣传推广和网红新媒体直播推介,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资金支持。
三、资金概算
项目计划总资金290万元,来源于闽宁协作项目资金,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经营主体参加县内、市内、区内、区外各类农特产品推介促销活动补贴;二是2025年新建“隆德有礼”直营店补贴,2024年新建直营店销售奖补;三是企业设计制作农副产品包装补贴;四是农产品品牌设计制作、宣传推广和聘请网红开展新媒体直播推介费用,各类节会赛会活动布展及相关设计制作费用;五是组织外出参加农文旅产品推介展销、招商引资和产销对接活动的相关费用。按照“先实施、后补助”的原则,依据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分批次组织验收、公示和兑付补贴资金。因企业参展次数、包装设计制作数量、直营店建成数量等事先无法预知,具体补贴资金以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兑付的资金为准。如果补贴资金有缺口,申请县整合资金或衔接资金筹措解决。
四、实施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1月-5月底)。开展项目实施前期调研,遴选“隆德有礼”直营店建设主体,签订建设协议并组织建设,按照区、市、县相关部门(单位)文件要求陆续组织开展农副产品推介促销活动。
(二)实施建设阶段(2025年6月-11月底)。制定项目方案,完成农文旅产品推介促销、“隆德有礼”直营店建设、农副产品品牌设计制作和宣传推广、外出参加各类农文旅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展销和产销对接活动等建设内容,分批次验收并兑付补贴资金。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2月)。完成项目自验、总结、资金兑付和满意度测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县级验收,上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工作总结。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建设外销窗口,培育市场销售主体,组织参加推介促销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县牛肉、蔬菜、菌菇、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食醋、胡麻油、蜂蜜、沙棘饮品等农副产品销售量。预计全年可实现直接和间接销售隆德农副产品1.5亿元以上,有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力争带动全县完成消费帮扶金额3亿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经营主体通过就业务工、土地流转、产销对接、订单销售、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形式,预计可联农带农受益群众600人以上,促进农民增收。同时企业通过参加各类推介展销活动,宣传推广“隆德有礼”特色农副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也促使企业不断加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做优品质,做强品牌,对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全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广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睿智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昭成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孙国强 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主任
张毓麟 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主任
王愿军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主任
张维新 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慧芳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项目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筹措项目资金和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牵头实施项目,成立项目建设小组,由孙国强任组长,张维新、段敦亮、田德成、祁英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资金兑付、绩效考评、项目总结等工作。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和财务室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和县级验收工作。
(二)明确验收标准。严格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对补贴到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严把资料审核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一是经营主体建设“隆德有礼”直营店补贴,销售额核算时间为建设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须提供建设协议、营业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进货台账、销售台账、银行凭证、图片、联农带农资料等。二是经营主体参加展销活动补贴,须提供参展文件、图片、联农带农资料等。三是农副产品包装设计制作补贴,需提设计审定清样、制作协议、发票、包装使用推广图片、联农带农资料等。
(三)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507号)、《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 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宁财(农)发〔2024〕99号)要求,建立项目资金专帐,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好项目公开公示和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兑付项目资金,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高效、规范使用,最大发挥效益。
(四)加强监督检查。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产业办、财务室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督查小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各环节规范有序。健全项目档案资料,配合并接受各级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和总结验收,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附件:1.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绩效目标表
2.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绩效考评方案
3.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