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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5年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索引号 640423060/2025-0002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各乡镇,中药材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9号)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177号)有关要求,2025年在我县创建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示范基地2个,每个基地建设面积800亩以上,申请“三无一全”或GAP基地认证2个,辐射带动面积1万亩以上,推广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50为确保项目实施有序推进,决定开展隆德县2025年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遴选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推进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为引领,以发展中药材产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为主体,展示六盘山区野生濒危品种引种驯化、主导品种种子种苗繁育、育苗移栽等技术,示范推广中药材仿野生栽培、压沙覆膜育苗、规范化移栽、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机械化收获与加工等优新技术推行品种、农资、标准、检测、标识、销售“六统一”管理模式、“三无一全”或GAP基地认证。聚力打造中药材产业集聚、绿色、融合、机械化、智能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新态势,扎实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辐射带动全区道地药材提质增效。

二、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负债及劳务、土地租赁纠纷,直接从事中药材产、加、销活动且具备一定规模;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

(三)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三、申报证明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三)企业征信证明;

(四)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五)农村土地流转备案证明;

(六)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证明或函;

(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承诺函。

四、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7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实施主体自愿申请,填写申报表(附件)并附申报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

2.受理单位:隆德县林下经济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

联  系 方 式:15009590371

联   系   人:张元吉

电子邮箱:lincaocyb@126.com


附件:隆德县2025年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申报表





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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