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640423014/2025-0020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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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宁夏悦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各乡(镇)人民政府、养殖户: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文件精神,现将隆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有关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遴选2个肉牛存栏300头以上且不少于3000平方米规模标准化养殖场及4个100头肉牛规模养殖场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开展支持基础建设筑基工程,有效提高肉牛生产效率,加强改善设施条件,全面推进肉牛养殖标准化、设施化。
二、支持方式
采取直接投资,由宁夏悦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租赁或入股的方式参与投资建设,中央奖补资金520万元。
三、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4、新型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劳务、土地租赁等纠纷;
5、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服务区域内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
6、所有建设项目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项目补贴(每企每类别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套取)。
(二)个性条件
以前年度未实施过相关项目、肉牛存栏100头以上、管理规范、符合防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申报方式
提供企业资信证明,企业征信报告
(一)自主申报
隆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在8月16日前经辖区内村委会、乡政府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将项目申报表提交至农业农村局(宁夏悦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料审核
宁夏悦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新型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听取乡、村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联系人:悦城公司冯云飞 0954-7285550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0954-6011381
单位地址:隆德县观泉路96号农业农村局(悦城公司办公室)
附件:1、隆德县2025年项目履职尽责调查表
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3、隆德县2025年项目申报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