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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隆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640423014/2025-0020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宁夏悦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各乡(镇)人民政府、养殖户: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文件精神,现将隆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有关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遴选2个肉牛存栏300头以上且不少于3000平方米规模标准化养殖场及4个100头肉牛规模养殖场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开展支持基础建设筑基工程,有效提高肉牛生产效率,加强改善设施条件,全面推进肉牛养殖标准化、设施化。

二、支持方式

采取直接投资,由宁夏悦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租赁或入股的方式参与投资建设,中央奖补资金520万元。

三、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4、新型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劳务、土地租赁等纠纷;

5、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服务区域内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

6、所有建设项目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项目补贴(每企每类别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套取)。

(二)个性条件

以前年度未实施过相关项目、肉牛存栏100头以上、管理规范、符合防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申报方式

提供企业资信证明,企业征信报告

(一)自主申报

隆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在8月16日前经辖区内村委会、乡政府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将项目申报表提交至农业农村局(宁夏悦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料审核

宁夏悦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新型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听取乡、村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联系人:悦城公司冯云飞   0954-7285550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0954-6011381

单位地址:隆德县观泉路96号农业农村局(悦城公司办公室)


附件:1、隆德县2025年项目履职尽责调查表

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3、隆德县2025年项目申报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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