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遴选隆德县高素质农民高效飞防植保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640423014/2025-0021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农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宁夏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宁农(社)发〔2025〕1号〕和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农函〔20258号)要求,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开展高素质农民高效飞防植保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承训机构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能够在隆德县独立开展高效飞防植保技术“理论+技能”双培训并完成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认证考核的培训机构。

二、遴选时限

2025年8月13日至8月18日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法定培训资质,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培训授权;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法人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实训设施、设备,具有合格的师资队伍。有实训基地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

符合遴选条件的培训机构,与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联系,并提交下列材料:

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培训资质材料(UTC培训授权证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等);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组织培训相关资料及照片等材料。

(二)审核公示

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对培训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遴选出符合要求的机构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柳继荣

联系电话:0954-6011373

电子邮箱:ldnjzha@163.com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