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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5年生态黑猪繁育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索引号 640423014/2025-0028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隆德县2025年产业振兴补充方案(二)》(隆政办发〔2025〕23号)文件精神,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动员本辖区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生态黑猪繁育场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在全县新建存栏200头以上生态黑猪繁育场1个,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参与育肥猪养殖,配套环保及粪污干湿分离设备、同等母猪产床等设施,联农带农务工20人以上,年人均务工收入10000元以上。

2.补贴标准:按照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总额的2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4.新型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劳务、土地租赁等纠纷。

5.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服务区域内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

6.所有建设项目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项目补贴(每企每类别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套取)。

(二)个性条件

1.实施主体为隆德县内注册的新型经营主体;

2.有相应规模的养殖场所,且离河道、村庄、交通主干道路有一定距离;

3.建设主体经济实力强劲,场区建成后能持续运营,并联带当地农户增收致富。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申报方式

各申报主体提供企业资信证明、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履职尽责调查表、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申报表,采取以下方式申报。

(一)自主申报。有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在11月3日前经辖区内村委会、乡政府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将项目申报表提交至农业农村局。

(二)资料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新型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依据环保、自然资源、水务、疾控、畜牧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听取乡、村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联系人:卜文甲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0954-6011381

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街20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1、隆德县2025年项目履职尽责调查表

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3、隆德县2025年项目申报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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