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423014/2025-0031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11-18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
为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现已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实施内容及拟支付资金情况如下:
一、隆德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第四次)拟支付资金。按照《隆德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已完成2025年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县级培训班(第二期)和两家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验收,涉及内容符合项目实施要求,资料齐全,本次(第四次)拟支付项目资金18.409万元。
二、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第三次)拟支付资金。依据《隆德县2025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单位加快进度,现已完成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一是2025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组织企业主体参加六盘山红色文化旅游节暨农文旅促消费、固原市全国农民篮球(村 BA)邀请赛暨 2025 年丰收大集促消费活动、第二十三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第十六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固原市农文旅暨六盘山农特产品(苏州站)、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薯业博览会等农文旅推介展销、节会赛事促销活动12场65家次,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资料齐全,应支付企业展销补贴37.4万元。二是2024年新建“隆德有礼”直营店5家,2025年1-10月底完成销售隆德县农副产品金额均达50万元以上,验收合格,拟支付5家直营店销售奖补资金42.271万元;三是完成2025年县内农副产品宣传推介促消费活动现场布置9场次,拟支付活动现场布置资金4.4865万元。本次(第三次)共计拟支付项目资金84.1605万元。
三、隆德县2025年牛肉外销项目(第四次)拟支付资金。依据《隆德县2025年牛肉外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组织对宁夏中民恒丰农牧业有限公司实施项目进行验收,企业共计收购县内经营主体和农户饲养的肉牛1444头,其中大户、农户饲养的牛肉占比54.16%;经县内定点屠宰共计外销牛肉480078公斤,验收合格的牛肉销售量为406863公斤。按照“营销主体累计向县外销售牛肉3万公斤以上的,按照5元/公斤给予补贴,单个营销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要求,应支付企业补贴资金共计200万元。按照“分批次验收补贴”的办法,前三批已支付企业补贴资金155.608万元,本次(第四次)拟支付企业剩余补贴资金44.392万元。
上述共计拟支付项目资金146.9615万元。现将拟支付资金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来访等形式举报或反映存在的不实、不准确等问题。如反映问题调查属实,我单位将重新调查核实。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7日至26日
举报电话:0954-6011385/0954-6011377
来信来访: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附件:项目资金公示表(附件1-3)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