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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隆德县直峡、前庄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索引号 640423010/2025-0007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隆德县直峡、前庄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4日至202512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6013718

传真电话:0954-6013718

通讯地址:隆德县解放街与宁安路交叉口西北160米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隆德县直峡、前庄引水工程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温堡乡、观庄乡,直峡引水工程桃山水库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06度6分32.746秒,北纬35度29分37.253秒,桃山水库段新建管道终点坐标为东经106度5分53.041秒,北纬35度37分30.955秒;直峡水库段新建管道起点坐标为东经106度8分54.728秒,北纬35度36分4.263秒,直峡水库段新建管道终点坐标为东经106度9分33.734秒,北纬35度37分31.004秒。前庄引水工程红堡水库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06度5分9.319秒,北纬35度44分33.087秒,前庄水库配套灌区接水点坐标为东经106度45分4.927秒,北纬35度45分15.889秒。

隆德县水务局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直峡引水工程,将桃山水库优质充足的季节性富裕水输送至直峡水库内,解决由直峡水库覆盖的县城北片及渝河下游片区5.3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前庄引水工程,用红堡水库内季节性富裕的水置换前庄水库优质水,使前庄水库优质水满足观庄乡1.2万人饮需要,红堡水库存蓄水满足960亩日光温室蔬菜大棚及自身承担的0.4万亩农田灌溉任务需要。固原市划分为清水河流域、祖厉河流域、葫芦河流域、泾河流域,隆德县全部划分为葫芦河流域,甘渭河、渝河、什字路河同属葫芦河流域。工程主要位于渝河、什字河、甘渭河流域上游,属线、点、块状跨流域通过泵站扬水、管线引调水工程,工程的实施,将基本解决直峡水库和前庄水库季节性、工程性、资源性缺水的问题项目总投资2794.47万元,环保投资58.3万元。

    1、施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物料及临时开挖的土方采取围挡、遮盖、及时洒水等防尘措施;外运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严格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在大风天气时停止开挖、回填土等作业。燃油废气:使用合格燃油,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机械使用效率。②水污染防治措施:3个施工生产生活区各设置1座沉淀池,沉淀池做防渗措施,施工废水送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临时旱厕收集,定期清掏沤肥处理后用于绿化施肥。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及设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运行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加强施工噪声管理、文明施工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⑤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应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因施工机械碾压和人为破坏引起的植被损失。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区,尽量不占用施工区外土地,严格按照施工范围施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和破坏,将对植被的影响程度降至最小。施工完成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陆生植物种类,对地表植被进行恢复,按照种植技术要求及时进行陆生植被恢复,禁止选用外来入侵植物物种。水土保持工程在施工时,开挖的表土应单独堆放,并用防尘网进行苫盖,以利后续绿化。施工完成后对植物物种、植物群落、植被类型、种植密度、存活率、覆盖率、生物量进行生态监测。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选择低噪声泵站,安装基础加减振垫等措施。项目运营后水资源供需平衡,水资源配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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