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423019/2026-0005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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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人民东路沿线及隆德一小片区雨污分流项目由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40423202400001号)于2024年3月29日核发。因项目建设前发现县应急管理局北区、县养老院等区域已完成雨水管道施工,不能施工,对该区域管线进行删减,同时增加管道施工路线至隆德一小及龙泉苑广场。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进行变更,变更后原建设规模不变:建设雨水管总长5878米,小区绿化破除及恢复1553平方米,小区人行道破除及恢复15000平方米,小区机动车道破除及恢复20000平方米,市政道路破除及恢复3000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及行政许可相关要求,现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40423202400001号)及总平面图变更予以公示。
一、建设地点:隆德县县城。
二、变更内容
隆德县人民东路沿线及隆德一小片区雨污分流项目总平面图发生变化,对县应急管理局北区、县养老院等区域管线进行删减,同时增加隆德一小及龙泉苑广场管道施工路线,详见附件。
三、公示日期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
四、意见反馈
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组织,如对该项目变更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或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ldxzrzyj2025@163.com。咨询电话:0954-6016490,查询网址:http://www.nxld.gov.cn/。
附件:隆德县人民东路沿线及隆德一小片区雨污分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