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获国办督查激励

发表日期:2021-05-10编辑录入:程闯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全国在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方面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隆德县位列予以督查激励的17个县(市、区)中,被评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获得2000万元激励支持,并在2021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免督查”。这也是我县连续两年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通报指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垃圾分类、卫生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造宜居宜业、文明秀美的新隆德,农民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2020年中国最美县城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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