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1-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在14个县(市、区)排名第一

发表日期:2021-11-19编辑录入:王玮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今年前10个月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排名,涉及五地市及宁东基地、8个市辖区、14个县(市、区)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位居14个对比县(市、区)首位。

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排名,1月至10月,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为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西吉县、红寺堡区、盐池县、灵武市、中宁县、同心县、青铜峡市、永宁县、平罗县和贺兰县,其中12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灵武市空气质量同比持平,贺兰县空气质量同比变差。

近年来,我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突破传统意义上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把构建日趋完善的绿色经济体系作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重点围绕“绿色生态崛起”,有效解决了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彻底扭转了多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的被动局面,各主要环境监测指标持续向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存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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