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表日期:2023-04-23编辑录入:王疆宁


4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佐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了政府相关工作。

会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及城乡供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特色餐饮和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审批服务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3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决议。

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聚焦目标要求,着力在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上下功夫求实效,高标准高质量落实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要把主题教育同推进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结合起来,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贯通起来、一体推进,着力提升监督和代表工作的能力水平,全面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四个机关”,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希望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合理调配、高效利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居民供水顶层设计,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推动“节水”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要统筹谋划,做好用水保障,立足长远,谋划一批事关从根本上解决缺水瓶颈问题的项目;要科学谋划,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严格水资源调度,力求做到设施农业用水需求保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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