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隆德县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640423006/2023-0000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区市司法厅局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围绕中心强服务,强化统筹促发展,开创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奋力描绘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隆德新画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在队伍建设上强引领、塑形象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重新任免,局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安排研究决定重大事宜,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党建工作存在得困难和问题,持续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健全干部轮岗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司法所所长进行轮岗交流,通过“传帮带”机制,以老带新,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司法所工作均衡发展。

(二)着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治县工作全面提升

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隆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听取了隆德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普法协调会议3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法普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了《隆德县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审议稿)》等文件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装备配备事宜,对2022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3次,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截至目前,组织换领行政执法证件141人,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13个乡(镇)配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54人。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以县区法治政府建设交叉督查、县委“三察一体”为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现场查阅资料、调研访谈,以查促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工作,2022年至今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6件。四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依规开展,2022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深化
     不断深化践行“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推行“125+41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诉前调解“1286”模式,强化基层治理“1+1+3”机制,坚持以“让纠纷止于诉前”为目标,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和实际,打造“一站式”调解中心,推动形成诉调、警调、访调无缝衔接、联动联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格局,实现矛盾纠纷“一体化”调处化解、“一站式”跟踪服务。二是持续巩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成立物业纠纷调委会2个。三是积极推进7个司法所标准化创建,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法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四是强力推进“调解九进 服务万家”专项行动,各级调解组织深入社区网格、物业、校园等重点场所,围绕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常态化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执行全域统一的“三色”问题清单。

2022年截至年底,共排查化解矛盾1006件,化解成功934件,化解成功率92.8 %,其中引导诉讼32件,已进入诉讼程序11件,法院已判决14件,撤诉15件。

(四)注重拓宽普法形式,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进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挖本土普法元素,用好用活“两微一端”新媒体,推动普法形式生动性、多元化。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在全县现有210名“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础上,持续推荐申报骨干156名,加大常态化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进2022年“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常态化落实日常管理,强化学习教育,不断提升能力水平。二是对陈靳乡新和村相关法治文化阵地进行更新重造、提档升级,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持续推进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三是提档升级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确保“县有法治公园,乡(镇)有法治文化广场,村有法律政策超市、组有法治宣传栏(墙)”,对宣传教育内容及时维修、更新,让群众近距离学习法律知识、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中央政法转移资金支持法治文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60万元,在原有凤山公园的基础上,在隆德县城东起城关派出所以西,沿203省道以至青兰高速引线,至三山公园以东,建设隆德县宪法公园,现已建设完成。四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集中宣传、走访式宣传、普法小分队进农村(社区)、发布微博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共组织开展宣传14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7万余份,受众群众1.6余名。

(五)深度融合监管与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加强

将“管得住、矫得好”作为检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指标,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向前。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内加强学习、对外加大宣传,确保社区矫正依法规范开展。二是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智慧矫正”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利用中央政法转移资金支持法治文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80万元,结合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在现有社区矫正局的基础上构建“智慧矫正中心”。以社区矫正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主线,构建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工作模式,全面提高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服务管控社区矫正对象,有效提升社区矫正社会治理规范化、智能化、动态化、信息化、品牌化水平。三是强化管理教育,严格落实“四知道、一跟上”管理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进行24小时动态管控,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到位。四是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充分运用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及司法所数字矫正室提高社矫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五是加强救助帮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生活困难的社矫对象争取低保、临时救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联合各乡政府对300名安置帮教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其动态,做好辖区内重点对象的排查清理和衔接管控工作,联系各村(社区)、派出所等单位帮教负责人,对其进行走访谈话,共同落实监督管理措施。累计接收社矫对象48人,累计解除60人,现有在册对象53人。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1人,解除66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49人,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问题发生,社区矫正领域无重大安全隐患。2022年在册安置帮教人员271人,基本信息核查率100%、重点人员接送率100%、人员衔接率100%、安置帮教率98%。

(六)坚持便民为民惠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全县党政机关选聘法律顾问的通知》《关于调整“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县108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全覆盖。累计联系律师进村(社区)宣讲法律110余次,排查化解各类纠纷22起,提供司法建议10件,协助处理村级事务21件。村(居)法律顾问每月为每个基层组织和村(居)提供法律服务平均达到8.5小时。二是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设备操作应用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终端设备使用率,加强智慧法律服务建设。三是深入开展公证惠民行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累计解答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受理各类合同公证152件,出证152件,涉及总标的440多万元。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残疾人、妇女等提供法律援助24件。

2022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36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88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是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后劲不足;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度不够,职能部门执法水平有待加强;三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意识有待提升;四是专职人民调解员短缺,且法律知识欠缺,无法较好适应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五是社区矫正工作仍需持续给力和规范。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统筹协调,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强力推进。切实履行好全面依法治县办工作职责,注重统筹谋划,作好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的协调、督查,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依法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推动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开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大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力度,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持续实施“八五”普法,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内容的学习宣传,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强化村(社区)居民普法宣传工作,建设隆德县宪法公园,为推进法治隆德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以“125”、“411”机制为抓手,继续稳步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重点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协理员职能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巩固壮大基层调解队伍。

五是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夯实基础。充分发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健全社区矫正局机构、机制和各成员单位同力协作、有机配合的工作合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选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完善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推行社区矫正中心、集中宣告、心理矫治等工作在同一平台上统一调度,为进一步推行“智慧矫正”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是充分发挥行政职能,着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多渠道不断引进法律人才,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员力量,解决人员短缺的问题。加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