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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温堡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640423033/2023-0000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温堡乡 责任部门


2022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温堡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乡发展大局,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领导重视。为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我乡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乡相关中心主任、站所所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人,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与督促落实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完善制度。按照中央和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决策制度责任落实,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制度,为法治建设奠定制度基础。三是建强队伍。始终坚持法治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人才培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鼓励乡村干部学法守法。全乡具有执法资格证书人员1人。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决策行为,狠抓法治关键环节。根据区、市、县关于依法行政和决策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我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需要,多措并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内容和标准,细化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文件。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实行集中清理、专门清理相结合,并将清理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对已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及时对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全力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稳步高效完成。

(三)注重学习培训,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年初研究制定了《温堡乡2022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以及学习要求,从学习和宣传两个层面增强辖区干群法治意识。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借助法制教育网和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提高我乡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推行“会前学法半小时”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二是强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每年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不少于1次,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充分利用每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利时机,借助“法治教育网”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化“法律进农村”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对各村村民、未就业的人员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使其充分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2022年以来,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6场次,现场发放宣传品3000余份,宣传单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6余条,“飞地温堡”微信公众号和乡村干部微信工作群推送、转发相关信息200余条,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次。三是推动法治建设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引导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法治习惯。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规定,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和平安建设活动。培育淳朴民风,综合运用法律规范、村规民约、道德教化等方式,抵制农村高额彩礼、跟风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引导群众追求现代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四)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深化基层治理,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不稳定社会隐患排查和整治。一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按照“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运行体系,持续巩固“125”“41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结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1+3”机制,由乡综治中心牵头,紧密联合温堡派出所、司法所、各村调解委员,组织人员深入村组了解村情民意、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梳理归纳各类矛盾风险,全面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2022年以来,全乡各村、各站所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6起,化解率达98%以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二是安全隐患提前介入消除。关口前移,充分结合全乡社会治安、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认真研究,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果断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五)加政务信息公开,拓展群众监督渠道,确保权力透明运行。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采取多项举措推进我乡政府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扩展信息公开途径。二是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331平台、政府网站、乡村公示栏的应用、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充分运用和管理好全乡政务公开平台。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乡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成效明显,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干部队伍中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员较少,专业性不够强,执法证持有率有待提高。二是规范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力、执行力不够到位。三是执法设备配备有待加强。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待深化。农村群众文化程度不高,对具体的法律条文认识不足,“以案释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温堡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强化工作落实,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用法的浓烈氛围。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完善干部学法制度。系统制定2023年学法工作方案,按时购买“法宣在线”课程,针对薄弱环节,督促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结业考试和心得体会撰写。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变过去的“以教”为中心的“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三是拓展法治宣传手段。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会,在进行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标语以及村组“大喇叭”等传统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社会氛围。

(二)持续深化问题导向,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一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村居优点,把法治文化和地方文化有机融合,创建法治文化阵地,全面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质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组织与基层网格深度融合,发动乡村干部、专业性社会组织成员、具备专业知识的治安志愿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群防群治力量。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重基层法律人才培养。一是严把“入口”,要明确规定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条件,选配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对通过执法考试的人员再进行业务培训,尽快充实我乡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二是抓好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明白人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弘扬正气,树立行政执法队伍良好的形象。三是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结合“八五”普法教育、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引导全民学法守法。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纵深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拓展行政权力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管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决定法制审查规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落到实处,按要求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依法决策机制。二是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积极学习行政执法先进经验,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严格落实两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充分运用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做到全过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请高素质律师担任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工作,让法律顾问成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法律参谋,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应有作用,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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