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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640423014/2024-0003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纲”和“魂”,全面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固原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及县委十五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和全力帮助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也进入一个新的时期,结合《中共隆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及《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型、学习型行政机关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现就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法治责任

1.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全民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八五”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及干部日常理论学习内容,持续深化全体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全面压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紧围绕推进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一抓到底,全力推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局属各中心(站、大队)主要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完成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任务,全面贯彻落实述法标准。三是全面部署推动。加强全局谋划,及时调整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议程,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并结合《中共隆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及《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两个文件,分别制定印发《农业农村局落实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和《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细化具体任务措施,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局“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2.强化学法用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落实。一是充分利用“三农”干部大学习大轮训和领导干部带头讲法等载体,全面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确保会前学法半小时,开展党组会专题学习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各支部均开展集中学习30余次;组织农业农村系统196人参加隆德县法律知识考试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和全区国家工作人员“贯彻全会精神+提升法治能力”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撰写读书笔记、参与线上答题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推进改革、抵御风险、克服困难的能力实现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了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与其他基本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了《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工作计划》,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常学常新、走深走实。完成9次党组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活动。三是把“学习强国”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等考核内容,坚持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用好用活学习强国教育平台、微信微视频等“云端课堂”,搭建“线上+线下”学习平台,拓宽学习渠道,确保学习成效,并及时做好新入职干部职工的注册和学习管理,确保系统党员干部学习的持续性、稳定性和活跃度。

3.抓好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全力推动“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常态化法治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我局以《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普法宣传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36余次,利用“3·15”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农业、畜牧业、种植业、农机安全及乡村振兴等各类普法宣传5场次,制作宣传展板6块、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有力提升了农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做到懂法守法,有效保障了我县农业农村领域的安全与稳定,推动了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执法制度机制,依法依规规范行政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

2.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干部任免、资金使用事项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事项进行了科学划定,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完善班子联席会集体领导制度,要求全局机关班子联席会议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必须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3.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修订和完善《隆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八项制度,并与检察、公安、司法、市监等部门建立行刑衔接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努力提高“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规范执法”水平。依托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添置购置LED电子视频设备、执法设备专用柜、光盘刻录机、执法服装等执法装备,统一编号、专人管理;以“学习型、规范型、效能型”大队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农业领域56类212项行政执法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圆满完成《隆德县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修订工作。

(三)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农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各项制度、清单20余项,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做到行使行政权力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2.加强基础设施和执法队伍建设。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2022年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执法机构规范设置、办公场所、执法信息化建设、标识标牌等执法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健全完善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24名执法人员统一新式执法制服,佩戴新式执法标识,增强了执法队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使其以新面貌、新担当、新作为,树立和维护了农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了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管理正规化、效能最大化的目标,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进普法工作纵深发展,促进法律知识进社区入乡镇,积极践行志愿服务理念,立足行业、传播文明、奉献社会,开展联村帮村、普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等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协助企业申报特色农产品认证18个、GAP认证2个、SC认证1个,宁夏特色品牌2个,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6户,在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农业执法工作30余次。

4.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2023年以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围绕“打假护农”总体目标,采取“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手段,按照“堵住源头,净化渠道,引导使用”监管措施,实行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坚持三个一(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执法队伍在岗培训,通过“以讲促学”“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培训30场次450人次,提升了综合执法能力。采取监管平台线上巡查、专项治理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抽样送检农业投入品16份,其中玉米杂交种子样品5份,马铃薯样品9份,大豆样品2份;抽检各类农产品361批次,其中县级督查抽检果蔬品264批次、畜禽品16批次,合格率100%;配合市级例行抽检果蔬品12批次、畜禽品17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区级例行抽检果蔬品32批次、畜禽品10批次,综合检测合格率为100%;农业农村部例行抽检畜禽品10批次,抽测合格率达到100%;农产品290批次;指导纳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生产企业4家、合作社5家、种养大户1家速测速检农产品1.85万批次,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9300余吨。

(四)全面履职尽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在农业农村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强化动态管理,做到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2023年nongye,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400家(次),规范经营行为78起,责令改正26起,共查办违法案件18件,移送市监部1件,办结17件,调处纠纷2件。达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

2.深入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将日常普法融入工作实际,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农业农村领域各项工作中,扎实开展农机安全“进万家”、进企业、进学校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工作中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增强了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和依法护农能力,确保了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使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

二、工作亮点

(一)全力打造“砺剑护农”党建服务品牌。不断探索推进融合党建工作实践,推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开展党建提质增效年活动、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以“内促规范、外塑形象、创新服务、勇争一流”为主要内容,全方位组织学习大练兵,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实现党建、业务和服务工作互融共促良好局面,在推进农业高质量高效发展中打造“公正严明、文明规范”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新形象。

(二)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发展大局,实施筑基、深耕、拓荒“三大工程”。修订和完善《隆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八项制度,建立行刑衔接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绿剑”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行动、打击私屠滥宰“百日整治”行动涉农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等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打联动”,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三个安全”。

(三)为“砺剑护农”名牌持续注入新活力。依托“文化长廊、志愿服务、政务热线”三大载体,设立学法园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墙体专栏,立足行业开展联村帮村、普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等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群众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农民群众法治意识不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等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农业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时代发展,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要求越来越高,另因平时工作业务繁忙及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够,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不够,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执法技能有待提高,执法文书制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法律人才欠缺,执法后备力量不足,影响工作进度。县农业农村局持有执法资格证人员32人,无法学专业持证人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人员少,工作量大,任务重,无法满足正常监督执法任务需要,且执法现有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平均年龄大于五十岁,大部分是涉农专业出身,缺乏法律专业背景,能力欠缺,一定程度影响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坚持把理论学习贯彻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固原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十次及县委十五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及各支部集体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护航农业农村工作推进,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方向任务,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逐项细化落实。

2.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选人用人等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形成共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强大合力。切实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互促进,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转变和改进作风,持续创建“同愿景凝聚人心,铸就砺剑护农”党建服务品牌文化。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决反对“四风”,认真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筑牢反腐倡廉防线。聚焦“推拖庸散”等问题,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增强规矩意识,严守法律纪律底线。优化干部作风,弘扬求真务实和勇于担当作风,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处“躺平式”干部,杜绝“假忙、空忙、瞎忙、乱忙”现象,鼓励干部职工在一线工作中敢于涉险滩、啃硬骨头。

(二)坚持以培训为抓手,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4.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将《行政处罚法》及农业法律法规纳入主要培训内容,坚持常态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探索执法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的执法人才。积极组织参加区、市执法练兵比武活动,选拔和培养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执法办案能手。开展农业执法人员集中整训活动,整顿纪律、整顿作风,培训技能,着力打造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不辱使命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5.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依法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保证案件准确率100%,力争办理1件以上全区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评查,及时发布全县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和农业执法典型案例。

6.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对接宁夏“慧执法”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移动执法APP+执法终端”三位一体信息化执法模式,实现办案流转网上运行、执法文书线上生成、执法办案同步问询、执法信息及时公开。

(三)坚持以严格为标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7.推进规范化建设。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落实农业执法“六个不准”,全面履行好法定职责,确保100%核查、100%反馈、100%结案。完善农业执法权责清单,将农业执法职责分解落实到队室及执法岗位,压实执法人员职责,严禁玩忽职守、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规范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树立农业执法良好形象。规范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严禁对市场主体随意检查,避免执法扰民。正确对待“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书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8.落实“三项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人员、职责、依据、范围、权限、程序等农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公开行政检查事项、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全过程记录农业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依法履行法制审核程序。

(四)坚持以整治为重点,全面净化市场秩序

9.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工作全过程。推动法治进企业,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依法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建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联系机制,遴选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0户,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10.严格投入品监管。根据农时季节,针对特定市场主体,合理设置抽查事项、频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售假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力争办理制售假劣农资等重大违法案件数量占行政处罚案件数量50%以上。强化质量监督抽检,抽样送检农业投入品20批次,适时组织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确保假劣农资“一处发现,全县联打”。

11.开展专项治理。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绿剑”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行动、打击私屠滥宰“百日整治”行动、涉农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等专项治理活动,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三个安全”。健全农业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交流协作。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严厉打击“三农”领域违法犯罪。

(五)坚持以满意为宗旨,全面服务中心大局

12.全力抓好禁种铲毒。围绕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生长”“零产量”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作监管督促考核机制,通过对农业投入品及其市场严格检查,严防违法繁殖毒品原植物,按照“五不放过”的要求,本着“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的原则,联合公安、乡镇开展全域拉网式踏查,确保“零产量”。结合农忙重要时节,开展禁种铲毒宣传“五进”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

13.全力管控秸秆禁烧。围绕“全县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目标,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制,强化禁烧源头管控,加大禁烧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强大声势。在重点时段全天候全覆盖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督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

14.全力抓实农产品质量。争取资金,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完善建立“三层四级”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指导督促乡镇加大对网格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资店巡查频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知识宣传。指导督促生产经营者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记录,加强自我质量控制、主动开具合格证和自我承诺,产品带证上市。持续对全县时令蔬菜果品、畜禽品专项监督抽查300批次,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供给保驾护航。

15.全力认证农产品。围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申报获取农产品品牌认证6个以上,着力打造“生产有标准、操作有规程、质量有保证、包装有标识、产品可追溯、营销有品牌”的发展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特色农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16.全力助推乡村治理。继续加强与县司法局协作,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法治政府和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建设,引导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谋划做实农业投入市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7.全力维护农村稳定。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理念,及时处置农资信访投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资纠纷处置率100%、满意率100%。紧紧围绕“稳粮、增收、提质、保安全”工作大局,稳慎处置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等类别违法线索,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

(六)坚持以创新为基点,全面加强体系建设

18.厘清农业执法职责。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推动厘清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业管理职责,确保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集中力量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19.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综合素质,加大专业化培训频度和深度,加快专业知识更新步伐。制度化推进“人人执法、全员办案”,缓解执法人员不足、专业人才稀缺等问题。持续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提高打赢能力。

20.努力改善执法条件。积极争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争取财政支持,将执法装备运维经费、执法抽检经费、罚没物品保管处置经费等纳入部门预算,推进执法装备项目建设,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按标准配置执法办公用房和问询室、调解室、听证室、物证室、罚没收缴扣押物品仓库等执法辅助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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