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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索引号 640423060/2024-0000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部门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全县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中。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退役军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隆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要求。二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各级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隆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前学法计划》等文件,明确了职能分工,指定责任领导、责任人负责法治工作,推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

(二)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依法履职作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方式,把法治思维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领导班子带头学,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纳入职工理论学习,开展会前学法37次,主要领导讲法31次,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法律知识测试18次。二是组织开展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班,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公务员法》、网络安全知识等专题辅导,着力提升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和广大退役军人法治素养。

(三)立足部门实际,履行普法责任。一是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参加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联合司法局、文联开展隆德县“军民心连心”文艺、法律进军营活动,围绕《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与部队官兵进行互动交流。二是以学雷锋活动日、党员“双报到”、支部主题党日等为契机,组织志愿者到联建社区、帮扶村开展《保障法》宣传。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线上通过“隆德双拥”公众号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线下在“共建平安隆德·共享美好生活”集中宣传日宣传活动启动式上,为退役军人提供现场政策咨询,开展《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在进军营活动中,设置政策咨询区,围绕《保障法》为军人讲解普遍关注的退役安置、拥军优抚、就业创业等政策。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职法治工作人员较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二是退役军人的一些政策法规没有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系统人员法治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仍有欠缺;三是服务对象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还没有形成。

三、2024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政策法规执行力,不断提高全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对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从讲政治、讲政策的高度,积极主动作为,正面回应解答,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充分利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大厅、电子屏、楼道等,展示法治文化。深入挖掘县域内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加强保护宣传,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等场所,建设一批红色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教育基地。

(四)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强化法律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充分发挥老兵工作室作用,加强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联系,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渠道,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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