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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640423006/2024-0000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2023年,隆德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以推进法治隆德建设为抓手,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隆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一是强化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工作全面纳入个人年度述职内容,不断强化严格依法履职。通过召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会议、提交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的形式24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438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与述法,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制定会前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举办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等专题培训班8期;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1+37+8”系列文件等内容,培训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4270人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会前学法14次,开展全县领导干部考法2次,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强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共7次,研究部署推动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政务网站开通法治政府建设专栏,13个乡(镇)、36个部门(单位)全部公开公示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4次,认真研究和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充分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评估,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84个部门(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及行政执法督查2次,印发通报2期,结合法治建设考核,进一步推动各单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四级四同事项1420项,规范编制隆德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31,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开。聚焦群众办事难、办事手续繁琐等问题,公布“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74项,“一证(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722023年,共登记注册市场主体951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848份,注销市场主体567;“好差评”评价量19105条,主动评价率达99.71%差评整改率100%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137次,抽查市场主体1112 家,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66次,抽查市场主体294家,部门内部抽查71次,抽查市场主体818家,检查结果均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隆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加强信用修复,对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和行政处罚公示的市场主体依当事人申请及时进行修复,全年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463户,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1339户,对18家经营异常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审查增量文件28份,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2份。三是不断提高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能力。制定隆德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协调督促行业部门修订专项应急预案,搭建起重大突发事件预案体系的四梁八柱。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成立专项排查整治临时指挥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建立起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以县、乡(镇)、行政村(社区)、自然村(组)为单位,以县城各街区为,以行业领域、重点场所为,建立健全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全县各行业领域共排查问题隐患12063条,已全部整改四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制定并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坚持司法行政部门固定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问题、审查各类政府文件、协议31件次。五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发布和备案。2023年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向县人大和市人民政府进行了备案。建立健全长效清理机制,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

  (三)深化执法改革,行政执法质效显著增强。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道路交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办结的223件处罚案件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执法单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累计完成国家行政执法证件换发273件;2023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78件,监督证12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接到投诉举报10件,已全部办结;征集问题线索3条,整改3条;核查上级转办线索2件,办结2件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举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规范化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练兵擂台比武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举办2023年全县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班,对全83名行政复议及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四)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一是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2023年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4场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件,答复率100%。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全力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提案39件,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三是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推进审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复议监督全覆盖,出具审计报告12份,对8个单位进行财务执法检查,下发行政执法督查通报3期。四是强化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督。聚焦重点难点,突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功效,对存在的不当行政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法检两院,2023年办结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8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51件,办结率100%。五是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联合多部门开展“黄河保护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不断推动河湖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建立行政执法、司法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县检察院与16个行政执法部门会签《关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业务数据共享工作规定》,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4个,发现监督线索62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监督撤案7件。2023年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4件,磋商解决32件。

  (五)强化法治为民,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不断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书法普法”品牌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治宣讲、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0余场次,其中借助宁夏大学法学院实习实践基地平台,组织宁大法学院实习生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7场次,为我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入新活力。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通过党校、学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方式,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未成年人、村“两委”等普法对象进行培训学习、宣传宣讲,开展各类学习宣传培训200余次。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学研究下基层”等法治宣传活动与法律服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教育环境;充分利用“隆德普法”等“两微一端”新媒体,推送法律法规知识、法治宣传片、微动漫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互联网语言和形式推送各类法律法规信息256篇,其中被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采用原创稿件达20余篇“隆德普法”微信公众号荣获全县2022-2023年度“优秀政务新媒体”称号。二是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成行政复议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档案室等办案场所建设,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13个,在政府网站及办案场所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指南,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定期召开座谈会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围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找问题、讲对策,说打算、提建议,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作用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不予受理2件;已审结8件,实质化解2件,案件纠错率28.57%。制定《隆德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一单三联”工作制度,向被诉单位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23,督促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2023年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1件,审结24件,出庭应诉率100%,败诉4件,败诉率16.67%。不断深化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行125”“41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诉前调解源头解纷、司法确认终局止纷的“1286”诉前调解模式实现“调”“诉”无缝对接强化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在全县建成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社区)调委会108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有效实现县、乡、村、组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探索推行“一户一法律管家”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打通法治社会建设“最后一公里”。2023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613件,化解成功率达99.35%。隆德县诉前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隆德县诉前调解“1286”模式被固原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市推广,其典型经验材料成功入选《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优秀成果汇编》“隆德县以1286模式 推动诉前调解高质量发展”成功入围宁夏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市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乡镇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存在差距;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进一步推进,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有的行政机关主动化解行政争议意识不强;四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对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等方面还有短板弱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市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隆德建设规划(2021-2025)》提出的目标要求,固强补弱,积极创新,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新规划,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继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带头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抓住“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专业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及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评估排查风险,确保决策科学合规。三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更大范围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抓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做好公开听证,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乡(镇)、部门(单位)负责人旁听庭审,加强行政诉讼庭审现场学习。五是深化“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化,加大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持续推进“一户一法律管家”工作落实,围绕“选优配强‘管家’队伍”“创设搭建服务平台”“服务对象全面覆盖”,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有力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融合城关镇杨家店村红色文化基础,打造法治社会实践站积极探索“红色+法治+文旅”模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提档升级积极组织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打造隆德法治文化宣传品牌六是持续宣传推广诉前调解“1286”模式,打造提升隆德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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